晶报说 | 钓鱼变赌博,是谁“愿者上钩”?
晶报记者 伍岭
04-10 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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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在上海出现了一种新型赌博,即借钓鱼这类休闲活动以小博大,鱼塘变赌场,钓鱼成赌博。鱼塘入场门票高达上千元,大量钓友被吸引而来,只因鱼塘内投放了金额不等的“标鱼”,以钓到不同积分的“标鱼”,兑换不同金额的现金。一条实际价值不超过600元的“标鱼”最高居然能兑换2万元。

什么叫钓“标鱼”?这让我想起宋元时期在社会上流行的一种买卖方式叫“扑卖”,这也是和鱼塘的模式差不多的,将购物(比如买卖鱼)与赌博结合在一起。扑卖这个词,当时也叫“赌卖”。

宋时扑卖非常广泛,可以扑的货很多。《东京梦华录》里就有记载,说小到儿童玩具,大到房子车马都可以扑卖,甚至是只要你看上商家的某一个货品,你都能问他扑吗?怎么扑?多少钱一扑?搁到今天的上海,就是赌一赌,博一博,钓鱼变富翁。

扑卖多以掷钱为之,视钱正反面的多少定输赢。“标鱼”则是以鱼身上的颜色来换取钱财。比如鱼身上带有各种颜色标签对应不同积分的鱼,积分从几百到几万分不等,一个积分可兑换人民币1元。鱼塘收取钓鱼人员一千至四千元不等的门票费用,以钓到的“标鱼”对应积分返还现金的方式,组织钓鱼人员进行竞钓“标鱼”的赌博活动。

要不说现代人就是没有古人聪明,以前的扑卖除了掷钱,还有抽签、玩纸牌、摇骰子等多种玩法,而且所扑之物也五花八门,虽是赌博,但起码还有些趣味,还增长些眼界。上海这标鱼,就是急功近利的垂钓,钓的也是极其寻常的青鱼。赌的乐趣就在赤祼祼的钱上,比起古人来也是品位极低。

但赌博这事在哪个朝代都是非法的,但它同时也是社会的一面镜子,所以任何以赌来博利益的行为都需要警惕,甚至果断禁止。尽管许多赌博活动被包装成商业模式或者社交之一种,但对人的习性(充满幻想)和社会风气(不劳而获)是具有毁灭性打击的。最深远的影响就是奋斗精神和创新意识的抹灭,也将让整个商业环境失去活力。

可能有人说这就是一场游戏,小赌怡情,不必说得这么严重。可要知道,人都是喜欢追求刺激与欢娱的动物,比如在“标鱼”沸腾的环境里,只能让人愈发功利,欲罢不能,从而将这种情绪弥漫到朋友、家庭、社会中。

如果扑卖是一种商业机遇,当你没有赢得一件商品,却失去了大量钱财时,你难道不想再博一博吗?反之如是,钓“标鱼”亦如是。只要赌博的本质存在,人们的贪婪就不可抑制。还得记住这句话: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

编辑 刘珂

(作者:晶报记者 伍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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