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未成年人就是保护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为了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近日,在南园街道南园社区党委的领导下,社区关工委、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联合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开展“南园社区《未成年人保护法》之预防校园欺凌主题宣讲活动”,吸引了35名社区青少年参与。
“未成年人需要负法律责任吗?”“校园欺凌的形式有哪些?”“如何防范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活动中,詹律师运用通俗易懂的言语为现场青少年讲解了未成年人的定义、未成年人的权益保障、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的区分等知识;同时结合现实生活案例,介绍了校园欺凌的形式与危害,并引导现场青少年共同讨论如何有效应对校园欺凌。“当遇到别人正在遭受校园欺凌时,首先我会劝说,如果发现无用会赶快离开告知老师。”林同学说道。
活动最后,在社工的带领下,青少年穿上红马甲、手拿宣传单,化身小小志愿者行走在小区内邀请其他小朋友参与“拒绝校园欺凌”知识问答,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知识,让更多的未成年人认识到校园欺凌行为的违法性和严重性,学会如何运用法律武器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不能向不法低头!”此次活动通过“理论+实践”的方式,让社区未成年人对“校园欺凌”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帮助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与世界观,为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打下了坚实基础。下一步,南园社区党委将紧密联系辖区共建单位,探索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活动,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种子深植于未成年人心中。
编辑 姚静霞 二审 谭凤希 三审 崔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