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敢调皮捣蛋!广东教师9月起可行使惩戒权
深法宣 伍偲
2020-08-28 16:07

在文章开始之前,普法君要做一个“灵魂提问”:学生时代的你,被老师打过手掌心吗?

这一问题其实牵涉到的是,老师对于学生是否具有惩戒权的问题。

其实,这一问题一直以来都让不少市民朋友头疼不已。而即将在9月1日实施的《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给出了最终的答案!

《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 第五十六条规定:中小学校学生在校园内有用硬物投掷他人、推搡、争抢、强迫传抄作业等违反学校安全管理规定行为的,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和批评,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与其年龄和身心健康相适应的教育惩戒措施。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打骂、辱骂以及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条例一出,不少市民表示,终于将“戒尺”归还给了教师;但也有不少市民担心,毕竟是孩子,惩罚会不会不太好?

那么,大家是怎么看的呢?请跟着普法君一起去听听

家长:

在采访中,大部分家长对于赋予教师惩戒权这一做法,还是保持赞同态度的,毕竟老师对于学生的惩戒是出于教导,而不是刻意的惩罚。

孩子就读于深圳市东升学校的李女士对普法君说:“其实我们作为家长肯定是选择相信老师,支持老师的,但就是希望老师可以以温和一点的手段进行惩戒。比如说跑跑步、打扫教室或者写检讨这类惩罚,不要超过孩子体能或是承受能力的方式就好了。”

同时,也有家长提到,《条例》将打骂、辱骂以及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纳入禁止的范围,是一项很大的进步。

家长孙女士就表示,“把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纳入禁止范围很有必要!老师用侮辱人格的话语辱骂学生的事情我就遇到过,我家孩子的语文老师就是这样的。无论学生学习是好是坏,只要跟老师合不来,她就会当着全班学生的面辱骂你。”

教育工作者:

对于教师惩戒权一事,老师有着第一发言权。因此,普法君询问到了深圳市第二实验学校的德育处主任沙景成,他表示,教师惩戒权应当是教师必备的权力,但其目的性应当明确。

沙景成说:“惩戒是教育应该存在的一种途径。但是惩戒不应以惩罚学生为目的,应当以促进学生的成长和发展为导向。同时,老师在进行惩戒的时候,也要注意遵守法律法规。”

同时,沙景成也提到,应该为教师使用惩戒权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他说:“除了施行法律法规以外,也要加大对教师惩戒权的宣传,要让家长、学生以及社会了解教师使用惩戒权是合法的。”

此外,教师如何使用惩戒权也是一个问题。“虽然赋予教师惩戒权这一概念出来有一段时间了,但是很多老师还是处于‘迷茫’的状态当中。如何使用惩戒权?现实中老师在处理不同问题的时候该如何选择惩戒的方式?其实《条例》中都没有明确地规定。”沙景成说到。对于惩戒类型的明确和细化,沙景成也希望相关部门可以给出指引和规范,让教师可以放心、依法地使用惩戒权。

家庭教育专家李忠辉说:“惩戒的尺度在被教育者那里,只要他们接受,任何方式都是适合的方式。在我看来,陪伴和引导孩子成长的过程中,激励和惩戒,都是教育孩子的手段,90%的激励,9%的提醒,1%的惩戒。滥用和回避都是有害的做法。”

法律工作者:

那么,对于赋予教师惩戒权这一做法,法律工作者是怎么看待的呢?

普法君邀请到了第一律政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创始人尤佳丽,身为普法工作者的她,同时也是深圳市南山外国语学校(集团)高新中学、科苑小学家委会总会长。尤佳丽说:“在担任家委会总会长的十年中,我其实调解过很多这类纠纷。诸如老师打了学生,家长将其投诉到教育局,最后老师又去给家长赔礼道歉,闹得双方都不愉快。因此,我对《条例》的出台是十分支持和赞成的。”

“跪着的老师,教不出站着的孩子!”尤佳丽表示,希望家长们不要一味地惯着孩子,现在绝大部分的孩子都是在被层层爱意包裹着的环境中成长的,会导致他们比较娇气,很可能会因为老师的一句话而受伤。她还希望,老师也不要因为担心出事或是怕造成恶劣的影响而变得畏首畏尾,放纵学生自由散漫的成长。“我认为《条例》的出台是非常及时,非常应景的。在对老师惩戒学生的行为作出了界定的同时,也明确了在哪种情况下,惩戒是允许的,是受到保护的。”尤佳丽说到。

深圳市普法办普法讲师于民峰律师认为,《条例》规定教师的惩戒权,但哪些情况应当予以惩戒,惩戒的方式方法,没有详尽的规定,教师对哪些惩戒手段可以用,如何把握好惩戒的分寸,还是有些茫然。

于民峰还提到,教育局、学校、会同学校的法律顾问,要加强对老师的宣传和指导,并制定更加具体的指导意见,或制定指导性的惩戒案例,对常见需要惩戒的情形,惩戒的方式、方法、话术等予以进一步规范,防止老师违法惩戒、不当惩戒、不敢惩戒。同时,要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让学生明白犯了错误就会被惩戒,树立法治意识和规矩意识,尊重老师,有错就改,正确面对老师的惩戒。

8月26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上,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李大胜也表示,省教育厅将按照《条例》要求,严格落实教师教育惩戒与违法处理。

其实,如同上文提到的情况,在惩戒类型尚未确定的情况下,大部分老师都还处于一个“摸着石头过河”的状态。这时候,不仅仅需要相关部门细化规定,更需要家长以及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共同将教育工作做得更好。


编辑 伍偲

(作者:深法宣 伍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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