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各界热烈讨论“激发消费活力 助力高质量发展”
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陈行 通讯员 粤消宣
03-11 17:28

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委机关报,改革开放的窗口

在第42届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广东省消委会近日组织召开“激发消费活力 助力高质量发展”3·15座谈会暨专家志愿者队伍年度工作会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行政、高校、科研院所、媒体、律师、志愿者、消费者等各界代表,以及来自29个行业协会与相关检测机构的专业人士,共计89名代表参加会议共商共议。

“提升消费供给”是参会代表共同关注的话题。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教授王强东认为,“消费来源于供给,供给侧发力,消费侧才有活力。”中山大学国际金融学院院长、教授黄新飞提出,“要增加高端消费供给,重点促进数字消费、智能消费、文化和旅游消费发展。”广东省体制改革研究会执行会长彭澎建议,“要通过建立健全消费者评价机制,促进生产企业与消费者对接沟通,对照提高供给标准、提升供给质量。”

“以旧换新”成为会议最热高频词。广东经济科教频道总监、广东省十三届政协委员俎江涛表示“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既是激发消费活力的有力举措,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长远之策”,这一点成为与会代表的普遍共识。

民盟广东省委员会原专职副主委王则楚建议,“要通过政策支持和引导,加快推动汽车、家电等潜在更新需求大的消费品以旧换新。”广东省家居协会会长王克建议,“要加快发展废旧消费品回收企业,建设更多废旧消费品便民回收点。”广东省物流行业协会党委书记、常务副会长梁玉霞认为,“消费品以旧换新将推动提升物流量,对行业是机遇,也是新的挑战。”

与会代表围绕“优化消费环境”献计献策。比如,其中一些代表提到“茶位费”问题。广东省餐饮服务行业协会秘书长、广州市人大代表程刚在现场作出回应,表示餐饮企业应当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同时协会也会适时推动出台相关规范指引和行业公约。

专家们相继探讨电信扣费、电视广告、会员充值、物业管理、网络购物、快递配送、支付方式等众多方面的消费维权问题。专家们也纷纷建议,要进一步发挥消委会组织的优势和作用,通过社会监督、投诉调解、消费教育、公益诉讼等工作,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活力。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徐松林建议,要加大集体诉讼在预付式消费领域的运用力度。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彭华认为,要发挥好律师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中的专业优势和重要作用。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北元提出,要加强消费维权机制创新。广东省消委会消费维权志愿者队长(消费者代表)叶波则建议,动员发挥更多社会力量特别是发挥志愿者的作用。

在北京参加全国两会的全国政协委员朱列玉专门发来寄语,期待广东省消委会“能够继续发挥在消费维权方面的专业优势,推动消费环境的持续改善,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高效、便捷的服务”。

会议指出,激发消费活力,释放消费潜能,不仅有助于扩大内需,稳定经济增长,更是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只有营造放心安心舒心的消费环境,才能让消费者愿消费、敢消费、乐消费,真正释放消费潜力。

会议建议,各位专家应加强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高质量发展问题研究,特别是重点关注消费宏观政策、湾区消费融合发展、消费维权法规体系建设等方面。

2024年是“消费促进年”,据悉,广东省消委会将深入贯彻广东“民生十大工程”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要求,推进落实2024年省民生实事“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效能”,以更高标准推进广东放心消费“双承诺”活动。

编辑 冯思颖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桂桐 三审 甘霖

(作者: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陈行 通讯员 粤消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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