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绎法 | 女教师丈夫问话笔录泄露不属实,这件事还涉及哪些法律问题?

读特客户端综合
2024-02-20 20:25
摘要

女教师丈夫曝光他人个人信息是否涉嫌侵犯个人隐私权


涉事学校情况通报

2月20日,上海市徐汇区某中学教师“被丈夫实名举报出轨16岁学生”一事持续引发热议。记者注意到,随着事件的进一步发酵,大众对此事的讨论从“吃瓜”态度转移到女教师是否涉嫌违法犯罪、其丈夫是否侵犯未成年人隐私等法律角度来。

网传笔录截图

而在这个过程中,2月19日,一张显示为“疑似女教师丈夫被问话”的纸质版询问笔录流出,在网络平台快速传播。网传图片显示,该笔录时间为2月19日,被问询人是一名吴姓男子。该吴姓男子声称,在网上爆料张某出轨后,他已准备离婚。记者注意到,多个发布该笔录图片的社交账号,很快便将上述信息删除。

警方:网传出轨女教师丈夫笔录泄露不属实

从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处获悉,此事件警方已在处理,笔录泄露不属实,网传图片不是真的,相关部门已经在查,更多信息不能透露。

律师:伪造询问笔录或面临治安处罚

针对此事,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告诉记者,如果是“好事者”所为,伪造公安笔录,问题不小,涉嫌伪造文件,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且内容虚假,涉嫌诽谤他人,将被治安处罚。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良善表示,若有人为了引流吸粉,伪造、传播警方询问笔录,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规定,或将面临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并被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同时他也强调,伪造警方询问笔录并发布在网络上,还属于散布谣言的行为,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博主为了赚流量,突破法律底线,甚至挑衅法律的行为不可取。”赵良善提醒道。

事件中的教师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此次上海市第二中学女教师被曝与学生存在不正当师生关系,涉事女教师是否与该男生发生性关系,该老师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引发讨论。

20日,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涉事女教师已被停职接受调查,目前正处于调查阶段,后续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董文明律师分析,从目前媒体公开的案情来看,涉事女教师尚不构成刑事犯罪,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规定的强奸罪以及《刑法修正案十一》回应社会呼应而新增设的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包括《刑法》236条第二款规定的奸淫幼女行为以强奸罪论,被侵害的对象都是女性,不包括男性。《刑法》237条规定了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其被侵害的对象既包括男性,也包括女性,但强制猥亵罪要求侵害人对受害人使用了强制、胁迫等手段从而发生性关系或者达到性满足,“猥亵儿童罪虽不要求强制手段,但是要求被侵害对象为不满14周岁的儿童。”

在董文明看来,本案中女教师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是其与未成年学生之间如果保持不正当关系,不仅违背公序良俗,违背职业道德,或会受到教育部门和学校的管理规章处罚。

法学博士、云南刘文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文华认为,从目前公开披露的信息来看,涉事女教师的行为违反师德,系教育部明令禁止的行政违法行为,但不涉及犯罪。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以及第(十一)项规定“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系应予处理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教师与学生之间,系教育与被教育关系,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加之学生尚属未成年,成年教师与未成年学生发生婚外情或发生性关系,均有损教师身份,不利于健康师生关系的维系,属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法律上,年满14周岁的未成年男性有爱和性的自由。年满16周岁的男生若自愿与女教师恋爱或发生性行为,双方都不涉及犯罪。”刘文华说。

女教师丈夫曝光他人个人信息

是否涉嫌侵犯个人隐私权?

此外,记者梳理发现,社交平台上涉及此事的话题,阅读量早已破亿。面对这样巨大的流量,不少网友提出,女教师丈夫吴先生的这种行为,是否也已涉嫌侵犯个人隐私权?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蓝天彬律师认为,该女老师的丈夫将未成年男孩等人的信息擅自对外大范围公布,涉嫌侵犯隐私权。根据民法典规定,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吕金艳律师也表示,根据民法典规定,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此外,吕金艳律师认为,丈夫指名道姓公开聊天记录,且传播范围较广,侵犯了未成年人的隐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另外,未成年人及监护人有权要求行为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侵权责任,可以要求删除相关内容,造成损失可以要求主张赔偿及赔礼道歉等。

值得一提的是,即便妻子出轨是事实,但丈夫通过网络曝光引发网暴等行为有侮辱之意。在民事上侵犯了当事人的名誉权,行政责任上将受到治安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则可能构成侮辱罪。

(综合:央广网 现代快报 极目新闻

编辑 范锦桦 审读 郭建华 二审 李怡天 三审 刘思敏

(作者:读特客户端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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