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人争执后携带管制刀具防身,结果被拘留了
读特记者 王若琳 通讯员 胡泽瑜 温小龙
2017-10-31 20:52

深圳光明新区一名男子在与他人发生争执后,因害怕被打击报复,竟购买了尖锐的管制刀具随身携带。目前,该男子因涉嫌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已被光明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10月30日0时许,光明公安分局公明派出所社区民警在辖区人员密集的公园开展巡逻勤务时,发现一名男子神色慌张、惴惴不安,民警走近后观察又未发觉该男子有吸毒症状。在例行盘查时,民警从男子身上检查出了一把长约15cm的锋利“匕首”,于是当即将该男子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经审讯调查,随身携带尖锐刀具的男子名叫黄某,24岁。据黄某供述,自己前两天跟他人发生过争执,害怕外出时遭到对方的偷袭报复,于是在小地摊购买了一把尖锐的水果刀,随身携带用于防身。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后,黄某才意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经鉴定,黄某随身携带的锋利刀具属于国家规定禁止随身携带的管制刀具。

目前,黄某因涉嫌非法携带管制器具已被光明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光明警方也提醒广大市民朋友,《治安管理处罚》有明确规定,禁止携带枪支、弹药、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刀具,更是严禁携带上述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否则将被处以罚款,甚至是拘留。光明警方将持续开展“查缉管制刀具”的行动,市民朋友要清楚管制刀具的认定标准,不能轻易随身携带刀具、枪支弹药等,严禁将管制刀具随身携带或当玩具把玩,以免危险的出现。

见习编辑 赵偲容

监审 吴剑林

(作者:读特记者 王若琳 通讯员 胡泽瑜 温小龙)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