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加大“公开认定”处罚力度,违规主体“一处受罚,处处受限”
深圳特区报记者 熊子恒
02-05 09:39
收录于专题:特区报·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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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以来,接连有上市公司因财务造假受到监管处罚。万得数据显示,以披露日为准,2023年11月以来,深市已有32家公司因财务信息造假收到来自证监会、各地证监局及交易所的罚单。

例如,最新的基于财务造假恶性违规行为的公开认定罚单是1月29日,深交所下发的对组织实施扬子新材财务造假违规事实的“首恶”公司时任总经理作出公开认定十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的处分。

记者进一步整理后发现,深交所去年共处理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相关案件19单,处分逾百位上市公司“董监高”,对其中13单案例的28名主要责任人给予公开认定。

例如,针对雏鹰退、金刚退、天夏退、科林退等公司财务造假情况,对主要责任人予以终身至五年不等的公开认定。针对ST新研、宏达新材、合众思壮等公司财务造假情况,对主要责任人予以十年至五年不等的公开认定。

与前几年相比,财务造假纪律处分案件已经连续两年高位“运行,2023年19单、2022的18单,较2021年同类案件的10单、2020年的5单明显增加,“剜瘤”力度持续加强。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以全面加强监管为重点,依法处罚欺诈发行、财务造假、操纵市场、违规减持等重大违法行为,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切实增强市场信心。业内专家表示,接连有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被罚释放出监管“零容忍”的信号,有利于提升市场信任度,重塑市场信心,维护良好的投资环境。彻底铲除财务造假的土壤,还需要多管齐下打出“组合拳”。

为提升监管有效性,坚决防止“一退了之”,深交所着力完善全链条监管闭环,公司及相关方违法违规的,即使退市也要坚决追责,让违法违规者无法隐匿、无处遁形。

科林退已于2023年4月被深交所实施终止上市并摘牌,但退市并不意味着监管的结束。深交所在中国证监会查明的财务造假违规行为基础上,深入梳理公司不配合监管等违规事实,给予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纪律处分。经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查明,科林退公司错误采用总额法确认新媒体广告投放业务收入,虚增营业收入6,719.35万元、营业成本6,719.35万元,导致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科林退案件中,董事长杜简丞、财务总监李根旺分别是违法行为的主要决策者、参与决策者与执行者,在深交所多次关注问询相关业务收入确认的情况下,仍然决策、执行以总额法确认收入,违法情节严重。深交所对杜简丞、李根旺公开谴责叠加实施终身公开认定。此外,基于上述违规事实,深交所还对公司及其总经理张曼奚等十名董监高给予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纪律处分。

对退市公司实施纪律处分,科林退也并非个例。2023年以来,深交所对雏鹰退、金刚退、天夏退等已退市公司实施纪律处分,体现出鲜明的监管态度,让违法违规主体“一处受罚、处处受限”。

编辑 贺佳艺 审读 韩绍俊 二审 王雯 三审 甘霖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熊子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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