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发布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相关通知
深圳特区报记者 樊怡君
01-05 23:05
收录于专题:特区报·民生

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委机关报,改革开放的窗口

扩大青年见习对象范围并提高青年见习补贴标准,扩大自主创业人员扶持对象范围,高标准打造港澳就业创业服务特色品牌……记者从最新一期市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20项具体措施推动就业扩容提质。

提高青年见习补贴标准

《通知》从激发活力扩大就业容量、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广泛拓宽渠道促进青年就业、高标准打造港澳就业创业服务特色品牌、强化帮扶兜牢民生底线、强化高质量就业保障体系6大方面提出20项具体措施。

其中,为鼓励吸纳青年就业,《通知》扩大了青年见习对象范围,取消16—24岁登记失业人员参加青年见习的户籍限制,并提高了青年见习补贴标准。《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组织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的16至24岁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并按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对见习人员支付工作补贴的,按每人每月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且不高于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的工作补贴金额向用人单位给予见习补贴。

高标准打造港澳就业创业服务特色品牌

《通知》增加了港澳就业创业服务特色品牌内容,提出围绕深圳市产业发展需要,创新政校合作模式,在香港、澳门高校本部加快建设港澳青年就业创业服务载体,探索在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载体,并鼓励市、区引导基金与跨区域服务载体建立长效合作机制,支持来深落地转化的创业团队。《通知》还将参加“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香港青年的生活补助标准从每人每月1000元提升至2000元。

扩大自主创业人员扶持对象范围

《通知》优化调整创业扶持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自主创业人员扶持对象范围扩大至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毕业5年内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港澳台居民、退役军人、本省脱贫人口、深圳市登记失业人员及就业困难人员,即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和退役军人取消户籍限制,在校生取消本市院校限制。

《通知》还明确加强创业培训和孵化支持,对按规定承办创业意识培训、创办企业培训的创业培训机构,分别按400元/人和1600元/人的标准给予创办企业培训补贴。

深圳市此次还优化调整了就业援助政策,扩大就业困难人员对象范围,将大龄失业人员等13类群体纳入深圳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同时将户籍范围从本市扩大到广东省内。此外,还调整了就业困难人员相关补贴项目及标准。

记者还注意到,《通知》提出强化多元就业形态培育,提出“探索评选市级‘妈妈岗’就业基地,积极创建市级‘妈妈岗’就业示范载体,可由市级就业补助资金给予适当奖补”。据了解,2023年年初,市妇联已与肯德基共同开发了“妈妈岗”灵活就业项目,截至2023年年底市妇联已在全市开发超5000个“妈妈岗”灵活就业岗位。

编辑 贺佳艺 审读 刘春生 二审 桂桐 三审 张雪松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樊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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