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论 | 以制度创新增强湾区吸引力
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尹传刚
01-05 09:51

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委机关报,改革开放的窗口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行动计划》全文5000多字,念兹在兹的是优化营商环境。可以改编一句歌词来表述其目标——“你问我要去向何方,我指着国际一流的方向”。

营商环境就是发展动能,就是吸引力。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这是依托营商环境说话的。2023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时,强调要深入推进粤港澳三地全方位互联互通发展,打造更加优良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快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为富有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此次《行动计划》的发布,恰逢其时。

从宏观上理解,营商环境是一场全球竞争。从微观上理解,营商环境主要就是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真刀真枪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的改革创新。《行动计划》在指导思想中即提出要聚焦经营主体关切,并从企业需求侧有针对性地拿出了相关举措,在细微处见功夫,展现了直面企业诉求、解决企业难题的决心。

粤港澳大湾区具有“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关税区、三种法域”的特点,推动粤港澳协同发展、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需要凝聚合力、久久为功。千千万万大湾区企业、8000多万大湾区居民,对营商环境的体验感知,来源于市场、政务、法治、开放四方面的环境,更来源于企业便利和居民服务等方面的每一个具体载体。《行动计划》提出,以市场互联开放,优化市场准入环境,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推进政务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数字化;以互鉴协作促进法治环境有力协同;以“湾区通”工程承载便民利企新期盼。诸般布置,字里行间体现的是通过制度创新减壁垒、加合作、增协同、促便利,从而实现三地营商环境整体提升、达到国际一流的目标。

深圳是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是这一重大国家战略棋局上的重要落子。就在2023年8月,深圳重磅发布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三个工作方案,“三箭齐发”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之于深圳营商环境建设,无疑是重大利好。深圳要研究、落实好《行动计划》,在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主动谋划,在推动粤港澳三地全方位互联互通等方面,展现深圳作为。

兄弟同心,其利断金。明晰的“施工图”、明确的“时间表”,吹响了大湾区加快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号角。《道德经》说,“三生万物”。三地同心,相向而行,期之三年,粤港澳大湾区营商环境国际竞争力必居全球前列。

编辑 白珊珊 审读 刘春生 二审 王雯 三审 甘霖

(作者: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尹传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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