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安委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十四)
深圳安监
2017-10-28 10:12

10月27日,市安委办8个督导组按既定部署继续分赴6个区、9个街道进行督导检查,督导重点为工贸行业安全监管、交通安全治理,以及生产经营场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情况,共检查重点路段、路口21处,检查生产经营单位8家,政府部门1个。

第一督导组前往福田区沙头街道对1家企业进行督导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导组要求,一是被检查单位要立即整改,同时要加强日常的隐患排查和整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二是福田区安监局要跟踪落实隐患的整改,并对部分突出问题要加大执法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促使企业提高认识并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保持力度不减,持续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督导组前往罗湖区对罗湖区安监局的工作进展进行督导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导组要求,罗湖区安监局要对安全隐患进行跟踪,督促相关企业及时完成问题整改,同时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压实辖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三督导组前往南山区粤海街道、招商街道、桃源街道、西丽街道对6处路段路口、1家企业及1个商场进行督导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导组要求,一是强化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安全隐患排查,加强日常巡查和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做好应急预案;二是配齐安全设施设备,加强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设施的安全可靠;三是做好危险物品管控,不同危化品要分类储存,完善相关措施;四是加强职业防护,安全防护工作要到位;五是加强机构建设,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配齐人员,要敢抓会管,抓到实处。

第四督导组前往龙岗区对6处路段路口进行督导检查。

第五督导组前往宝安区新安街道对4处路段路口及1家企业进行督导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导组要求,一是被检查单位要立即整改;二是街道要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增强企业责任意识,扩大安全生产法律宣传,促使企业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同时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六督导组前往龙岗区宝龙街道对1家企业进行督导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导组要求,一是被检查单位对发现的隐患问题以最快速度进行整改;二是街道要对今天检查出来的各项问题及时核实跟进,督促企业及时完成问题整改,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七督导组前往宝安区西乡街道对2处路段路口及1家企业进行督导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导组要求,被检查单位要立即进行整改。

第八督导组前往坪山区坑梓街道对3处路段路口及2家企业进行督导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导组要求,被检查单位要立即进行整改。

编辑 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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