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十三)
深圳安监
2017-10-27 11:30

10月26日,市安委办8个督导组按既定部署继续分赴8个区、12个街道进行督导检查,督导重点为工贸行业安全监管、交通安全治理,以及生产经营场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情况,共检查重点路段、路口21处,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0家,项目工地1个。

第一督导组前往福田区对1个项目工地进行督导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导组要求,被检查单位要立即整改,同时加强日常的隐患排查和整治,采取有力措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第二督导组前往罗湖区桂园街道对1家商场进行督导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导组要求,一是被检查单位要立即进行整改,采取有力措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二是街道要对今天检查出来的各项问题及时跟进,督促及时完成问题整改,同时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压实辖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三督导组前往南山区蛇口街道、招商街道、南山街道、桃源街道、沙河街道对9处路段路口及2家企业进行督导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导组要求,企业一是要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安全生产工作要常抓不懈;二是要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安全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工作性能稳定;三是要加强员工教育培训,确保人员真正掌握安全知识,熟悉操作各种设施设备;四是要强化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完善工作台账;五是要加强应急准备,做好预案,加强演练,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第一时间做出正确的应急反应,科学施救,将损失降到最低。

第四督导组前往盐田区沙头角街道、海山街道对7处路段路口进行督导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导组要求,街道要继续保持交通安全管控工作力度,组织辖区交警、街道、社区、义工等各方力量形成齐抓共管合力,重点加强对酒驾、行人和非机动车违章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全力确保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第五督导组前往宝安区燕罗街道对4处路段路口及2家企业进行督导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导组要求,一是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到岗、到人;二是街道安监办要针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六督导组前往龙岗区平湖街道对1家企业进行督导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导组要求,一是被检查单位要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以最快速度进行整改,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二是街道要对今天检查出来的各项问题及时核实跟进,督促企业及时完成问题整改,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七督导组前往龙华区大浪街道对2家企业进行督导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导组要求,被检查单位要立即落实整改措施。

第八督导组前往坪山区马峦街道对1处路段路口及2家企业进行督导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导组要求,街道要继续保持高压状态,确保隐患及时消除。

编辑 黄子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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