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化主动推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
谢芳芳
2023-11-28 11:10

提要

在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要将文化主动贯穿实现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始终,以文化主动为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筑基、凝魂和构序。

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结合’打开了创新空间,让我们掌握了思想和文化主动”。文化主动来源于“两个结合”所开辟的创新空间,内蕴文化自觉、文化自信与文化自强逻辑进路,是作为现实主体的人在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文化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主体能动性,勇担历史与时代赋予的使命,奋力创造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新文化的精神状态和实践姿态。在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要将文化主动贯穿实现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始终,以文化主动为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筑基、凝魂和构序。

文化自觉为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筑基

作为文化自觉的文化主动,是一种积极参与文化创造的精神状态和对文化自知自省的理性自觉,是实现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题中应有之义。

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基础是“富”,是精神文化资源的丰富多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是中国人民创造的”。文化主动充分肯定人民的文化主体地位。精神文化资源不是文化精英代表的专利,也不是少数“先富”群体的特权,是最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和积极创造的结果。因此,应该着力于激发人民群众进行文化创造创新的内生动力,为人民群众打造相互联动的文化交往空间,提供多元包容又和谐向善的文化生产平台。

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实现以消除精神世界的贫乏、空虚为出发点,精神文化资源的丰富供给并不必然意味着精神生活世界的充盈。特别是在消费社会与数字化社会双重语境的叠加下,一方面受到资本逻辑至上的支配,精神文化生产被扭曲为单纯追求物质功利为主要目标的交易买卖,滋生炫富攀比、娱乐至死等畸形文化形态,加剧人们精神世界的“异化”,另一方面受到技术理性至上的裹挟,精神文化主体在信息大爆炸、数据洪流、多元价值观相互激荡等文化冗余面前无所适从,极易满足于感官刺激所带来的浅层精神体验。

文化主动意味着主体有清醒的自我意识和批判精神,对自身身处的文化世界有“自知之明”,对各种文化乱象能够作出恰当的理性判辨。在推进精神生活共同富裕过程中,应立足于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主动回应人民之所急、所想、所盼,在满足精神生活多维需要的同时,着力于提高精神文化产品供给的质量,增强人民精神生活的获得感,提升人民的审美情趣和精神境界。

文化自信为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凝魂

作为文化自信的文化主动,是主体在理性自觉基础上对自身文化及其蕴含的价值观念的理解、认同与恪守,是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本质规定。

“两个结合”打开的创新空间是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得以推进的重要前提。“两个结合”会通古今,特别是“第二个结合”,既激发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机与活力,又催生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中每个成员的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不是抽象个体的精神富裕,其应然样态是对中华文化独特性的认同和恪守,如果剥离中国特色、褪去社会主义鲜明属性,对外来文化简单采取拿来主义的态度,或主张文化复古主义,就不可能实现中国人民精神生活上真正的共同富裕。

因此,在推进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过程中,坚持不断深化“两个结合”,以“最大公约数”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筑牢全体人民的共同思想基础,建构既体现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又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的中华文化价值体系,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所饱含的中国精神有机注入精神文化生产与消费之中,持续为人民群众精神生活凝魂赋能。

文化自强为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构序

作为文化自强的文化主动,是主体在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的基础上,以实现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为内在要求,奋力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的实践理路。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这实际上构成了文化自强的基本内涵。其中,“举旗帜”重在发挥文化价值引领力,“育新人”重在立德树人,“兴文化”强调文化的传承、保护与创新,“展形象”强调文化对外传播力,而“聚民心”重在保障文化民生,目标是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是文化自强的内在要求。实现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最终目标是“共富”。文化自强推动精神生活“共富”,应该以构序为原则,这里的“序”,是指循序渐进,错落有序。个体、群体和区域精神生活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这一现实矛盾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决定了“共富”不是共时性的富,不是平均式的富。应在分析精神贫富差距具体矛盾的基础上,从时间上有计划有步骤地渐次推开,从空间上有目的有针对性地依次布展。

首先,以问题为导向把握“共富”的实践逻辑起点。精神生活发展的问题不能只从精神生活内部寻找原因,由于地区物质生产水平、民俗风情习惯、文化资源分布、个体先天禀赋、社会传播媒介等迥然相异,直接或间接造成了个体、群体、区域间的精神生活状态的天差地别。在分析客观原因的基础上,着力于解决三个矛盾问题:一是可适应性问题,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具体需要与公共文化资源服务供给的充足性问题。二是可接近性问题,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与区域、城乡、群体文化资源的公平配置问题。三是可接受性问题,即社会精神文化资源质量与人民群众精神生活期待的契合度问题。其次,从时间上实现人民精神生活“共富”,需要将阶段性目标与最终目标相结合,根据不同阶段制定合理的计划和目标,分阶段完成不同的任务。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战略总体布局下可将精神生活“共富”的阶段性目标划分为:到2025年,精神生活“共富”得到扎实推动;到2035年,精神生活“共富”取得实质性进展;到2050年全体人民精神生活“共富”得到基本实现。最后,从空间上规划人民精神生活“共富”,应将其有机融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以有序的文化产业分工协作实现文化资源供给区域间相对均衡、动态协调和充分发展;应将其融入新型城镇化战略,以培育特色为目标积极引导不同城乡、区域建构各具风格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体系;应将其融入数字中国发展战略,以大数据、5G、区块链等信息数字技术推动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实现精神文化资源与服务的精准供给,推动城乡、区域、行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化建设。

(作者系韩山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法学博士)

【本文系“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23YJC710098);“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1年度项目”(GD21CMK0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编辑 黄小菊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高原 三审 张露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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