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市民未按要求遛狗被处罚。
8月20日,深圳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组织全市各级城管执法部门开展“睦犬十号”百日行动第六个统一执法日行动,持续加强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惩不按要求束犬绳等不文明行为。
当天下午,记者跟随宝安区新安街道执法队执法人员,来到辖区内四个投诉较多的地点开展执法行动。在宝安区海乐社区城中村,执法员发现市民罗先生未给饲养的犬只办理狗证。面对询问时,他竟然表示“这狗不要了”。针对这一不负责任的行为,执法队员暂扣了罗先生的狗,随后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开出了协助调查通知书。
“目前,市民反映较为强烈的不文明养犬行为就是遛狗不牵绳惊扰他人,以及不清理犬只粪便污染环境。”新安街道综合执法队队员邹继男表示,犬只在兴奋时,很难控制,如果是小孩、老人牵领,很容易被犬只拖拉,造成受伤。另外,犬只一旦挣脱牵引,对其他市民的人身安全也存在极大的隐患。
8月12日,新安街道综合执法队执法队员在宝城50区上川一路的人行道上发现一名女子正在遛狗,但是没有牵狗绳。于是立马上前制止该女子的行为,让女子给狗套上狗绳,同时给予警告并处以500元罚款。
据统计,行动当天,全市共查处遛狗不牵绳、犬只随地便溺、携带犬只进入禁止或限制类公共场所等不文明养犬行为147宗,查处无证犬只38宗,立案处罚52宗,罚款26000元。此外,共收治流浪犬233只。
(来源:深圳商报)
编辑 昌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