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消委会发布2023年“双十一”消费提示
深圳特区报 ​记者 程赞
2023-11-06 20:36
收录于专题:飞阅深圳 | 专题

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委机关报,改革开放的窗口

带货主播夸大宣传,商品质量甄别困难,优惠规则隐秘纷繁,保价承诺不兑现让人心寒。2023“双十一”购物节已拉开序幕,正值商家促销活动大热,为让广大消费者安心放心消费、远离套路陷阱,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布2023年“双十一”网购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量入为出,避免冲动“剁手”,科学理性消费。

网购商品到手后发现质量不合格,要求电商平台退货退款,却被以商品已拆封为由遭到拒绝,家住福田区的吴女士在今年“双十一”就遇到了这类难题。投诉维权耗时耗力,至今仍无结果,吴女士只能后悔轻信了“无良商家”的广告宣传。

深圳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因此,在吴女士的案例中,商家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求偿权等合法权益。

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尽可能选择大型的、售后服务完善的网购平台下单,优先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良好的商家,不要轻信来源不明的信息、朋友圈“微商”、搜索引擎等推送的消费链接和广告,以免上当受骗。

此外,谨防“先涨价后打折”的套路陷阱或虚假报价揽客,明确优惠规则和促销活动的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关注商家的预售规则,看清预购定金能否退回,避免因冲动消费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为避免后期纠纷,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保存好聊天记录、订单信息、支付信息、促销优惠截图等凭证,签收商品后仔细核对产品型号和规格是否一致,留存商品的包装和标签,如发现商品有质量问题,及时与卖家或平台联系协商解决售后问题。如无法和解,可向有关行政部门或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投诉。

编辑 秦涵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张雪松 三审 陈晨

(作者:​记者 程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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