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坤煤矿违法转运火化遗体,蓄意瞒报事故,36人被问责
读特客户端综合
2023-11-04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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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应急管理部官方微信公众号11月4日早消息,2023年4月2日13时29分,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吉坤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坤煤矿)+290m东一石门南翼二层四上山采煤工作面发生一起较大瓦斯爆燃事故,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另有4人身体不适,经吸氧后痊愈),直接经济损失1016万元。

事故发生后,吉坤煤矿未按规定报告,采取违法转运和火化遇难人员遗体、封闭事故现场等方式隐瞒事故。接到群众举报后,白山市应急管理局与江源区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4月3日至12日到煤矿核查举报案件时,该矿仍未如实报告。4月13日、14日迫于压力该矿投资人、矿长等4人先后投案自首,事故经白山市人民政府查证属实。

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吉林局公布该起事故调查报告。(>>点击查看详细调查报告

经调查,事故发生直接原因为:+290m东一石门四上山与+355m采空区贯通,采空区瓦斯涌出;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3个作业地点供风,风量不足,造成瓦斯积聚,作业人员违章放炮导致事故发生。

据调查报告显示,事故发生后,吉坤煤矿自行组织救援,安排救治受伤人员和死者善后工作并处理事故,未向应急部门报告:4名较重伤者被送往医院,4名感觉身体不适的工人被送医进行吸氧治疗;4名遇难者分别送到了江源区公墓殡仪馆、江源区倪太医院、三岔子林业局医院停尸间、纺织厂殡仪馆,并与遇难者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随后以每张五万元的价格向纺织厂殡仪馆馆长购买了2份《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以下简称《死亡证明》),导致2名死者遗体被非法处置;4月3日2时左右,现场救援工作结束后,将事故现场封闭,同时安排人员于4月5日下午删除了与事故有关视频监控数据,蓄意隐瞒事故。

经调查核实,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白山市江源区吉坤矿业有限公司“4·2”瓦斯事故的情况说明》确认:2023年4月2日14时许,吉坤煤矿发生一起瓦斯事故,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经通化矿业集团公司矿山救护大队现场勘查,启封隐蔽区域密闭全面搜寻,未发现其他伤亡人员。

事故调查报告共对36名相关责任人员提出问责和处理建议。其中,12人被建议移交司法机关处理,8人被建议给予行政处罚,15人被建议给予党纪政纪责任追究。对吉坤煤矿发生较大事故并瞒报合并共处500万元罚款,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吉坤煤矿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技改设计范围外非法生产出煤,属非法煤矿,没收违法所得和开采出的煤炭以及采掘设备,并处罚款,提请白山市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编辑 郑蔚珩 审读 刘春生 二审 钟诗婷 三审 周斐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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