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言观社 | 公费定培生违约有违诚信精神
沈鑫杰
2023-10-13 09:55

据媒体报道,近日广东陆丰市教育局发布《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定向汕尾陆丰)违约人员名单》,5名毕业生因未履约被通报。此前,也有多地公布违约名单,比如9月27日广东雷州市教育局公布公费定向培养对象违约人员名单。

公费定培生一般采取自愿报名的原则,修业期间由国家公费培养,可免缴学费等诸多费用,并按照标准领取生活费补助。毕业后根据安排定向从教、限期服务,具有一定的规范性和约束性,需要公费定培生具备很强的契约精神和履约能力。

公费定培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有发展,是国家扶持欠发达地区教育的有力举措,也是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培养一名公费定培生实属不易,有人肆意违约不仅浪费教育部门大量心血,更让翘首以盼的定向范围学校“手足无措”。无论基于何种动机,违约行为都会让人怀疑违约公费定培生的初心、恒心,如果只是为享受定培待遇想出的“张良计”,或者是毕业后得陇望蜀,难免有“精致利己主义者”的嫌疑。

教育部门规定,除重大疾病、应征入伍等特殊原因,应届公费师范生毕业前一律不得解约。非因特殊原因违背定向培养协议,浪费公孥的违约行为不容许轻描淡写。有些网友认为,公费定培生违约行为应纳入诚信档案,限制其考公考编。也有网友认为,违约代价太低,应该计入征信。今年以来,福建莆田市教育局曾发布多则公费师范生违约处理决定书,要求违约公费师范生退还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向该局缴纳违约金,支付滞纳金。

诚然,绝大部分定培生都能履行责任,守信践诺,扎根于定向地区的教育事业。但少数违约者的出现会产生负面示范效应,影响公费定培生的志气、风气,必须增加违约者的成本,利用降低社会评价等方式来以儆效尤,树立诚信为本、师德为先的良好导向。

(作者系媒体评论员、深圳市作家协会会员)

(原标题《公费定培生违约有违诚信精神》)

编辑 黄小菊 审读 刘春生 二审 张雪松 三审 周斐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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