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四)
深圳安监
2017-10-22 13:25

10月17日,市安委办8个督导组按既定部署继续分赴7个区、10个街道进行督导检查,督导重点为各区各街道是否动员了最大的力量投入到安全生产监管一线,尤其是动员各方力量加强道路交通、路面管控,以及生产经营场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情况。

第一督导组对福田区12处路段、路口开展督导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导组要求,区安委办要督促街道办统筹安排各方力量,增加路面交通值守人员。

市安委办副主任丁海成率第二督导组前往罗湖区桂园街道、南湖街道对8处路段路口开展督导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导组要求,街道要发挥群策群力,尽快整改,在特别防护期的关键时期严防死守,保障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督导组还建议,街道一是增强政治敏感性,坚决按上级要求,特别是市委市政府近期对安全生产领域的指示要求落实责任;二是突出重点,穷尽一切手段,穷尽一切方式、方法,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三是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特别对人员密集场所、老旧小区、高层楼宇等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四是发挥基层工作的创造力,针对辖区实际,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工作。

第三检查督导组前往南山区南山街道对3处路段路口及2家企业开展督导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督导组要求,交通、消防部门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工贸企业安全监管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责令被检查企业限期整改。

第四督导组前往盐田区梅沙街道对4个主要路口及1家企业开展督导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督导组要求,街道一是要充分调动基层一线力量加大交通安全管控力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隐患整改;二是要举一反三,全面加大特别防护期安全监管力度。

第五督导组对龙华区、福田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了5处事故多发路段、路口和2家生产经营企业,针对发现的隐患,当即责令整改。

第六督导组前往龙岗区坂田街道对4处路段路口、2家企业及1家油站开展督导检查。督导过程中,督导组建议,街道一是要通过购买服务、群防群治发动各类可发动的力量增加路面人防;二是要合理化安排路面力量,确保把有限的力量最大化使用起来;三是要加强引导宣传,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素养;四是要举一反三,全面加大特别防护期安全监管力度。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导组责令企业要立即进行隐患整改,并要求街道跟进隐患整改情况,确保安全。

第七督导组前往龙华区观湖街道、大浪街道、光明街道对7处路段路口及3家企业开展督导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督导组要求街道加大对工业园区和企业的管控力度,加大对粉尘涉爆、涉氨制冷、锂电池生产等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隐患整改。

第八督导组前往坪山区马峦街道、坪山街道对17处路段路口及6家企业开展督导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导组要求,街道一是要加强安监队伍业务和作风建设,提高监管能力;二是对查出的企业隐患及时跟踪处理,依法立案处罚;三是加强交通管控劝导力量投入,对志愿者协助交通劝导工作进行规范。

编辑 桂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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