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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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2 13:06

10月21日,市安委办7个督导组按既定部署继续分赴5个区、8个街道进行督导检查,督导重点为工贸行业安全监管、交通安全治理,以及生产经营场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情况,共检查重点路段、路口29处,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6家,项目工地1个。

第一督导组前往福田区沙头街道对3处路段路口及1家企业进行督导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导组要求,一是被检查单位要立即进行整改,同时加强日常的隐患排查和整治,采取有力措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二是街道要对今天检查发现的各项问题及时跟进,督促该公司及时完成问题整改,同时要进一步压实辖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三督导组前往南山区招商街道、南山街道对4处路段路口、1家加油站及1家商场进行督导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督导组要求,一是要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工作性能完好;二是要加强现场安全管控,通畅各消防通道;三是要加强员工安全培训,让员工熟悉操作各种灭火设施;四是要加强火情处置和人员疏散的应急演练,员工掌握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流程;五是要加强装修现场的安全管理,预防触电事故;六是要加强车辆安全管控,杜绝违规停车现象;七是要加强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格执行重点路口的24小时值守工作;八是要提升安全风险意识,举一反三,加大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力度,积极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第四督导组前往福田区对1处路段路口、1家商场及1个项目工地进行督导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导组要求,一是被检查单位要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整治,不断改进安全管理工作,全力确保安全;二是消防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装备的抽查力度,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在实战中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五督导组前往宝安区福海街道对15处路段路口及1家企业进行督导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导组要求,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做到责任到人、责任到岗,将安全管理落到实处;二是街道要举一反三,要加强专项检查力度 ,对检查出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六督导组前往龙岗区坪地街道对2处路段路口、2家企业、1家加油站及1家商场进行督导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 督导组要求,一是要加强对交通执勤员的培训;二是要加大“禁摩限电”的整治力度;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及复杂路段、路口的交通线路的优化;四是要加大宣传疏导力度,增强行人的安全意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五是要对企业存在的隐患下发文书,跟踪企业落实整改。

第七督导组前往宝安区燕罗街道对3家企业进行督导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督导组要求,辖区安监部门要责令被检查单位限期改正。

第八督导组前往坪山区龙田街道、石井街道对4处路段路口及4家企业进行督导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导组要求,一是科学安排重点路口值守力量,做好车辆违章上路的劝导工作;二是加强对停工企业的巡查,防止出现脱管现象;三是健全基层安全责任体系,督促业主对厂房安全条件负起责任;四是重视企业安监微信群建设,及时传递安全生产工作动态;五是对检查到隐患进行跟踪处理,涉及的消防问题,要移送相关部门,做好闭环管理,并做好值班工作和应急预案,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编辑 郑蔚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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