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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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2 12:48

10月20日,市安委办8个督导组按既定部署继续分赴7个区、9个街道(办事处)进行督导检查,督导重点为工贸行业安全监管、交通安全治理,以及生产经营场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情况,共检查重点路段、路口27处,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1家。

第一督导组前往福田区香蜜湖街道、莲花街道对5处路段路口、1家企业及1家酒店开展督导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导组要求,一是被检查单位要立即进行整改,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以及日常的隐患排查和整治,采取有力措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二是街道要对今天检查出来的各项问题及时跟进,督促企业及时完成问题整改,并做好辖区企业强化日常的自查自改的监督工作,加强统筹各方力量,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二督导组前往罗湖区黄贝街道对4处路段路口及1个住宅区开展督导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导组要求,一是被检查单位要立即进行整改,要督促管理处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以及日常的隐患排查和整治,采取有力措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二是街道要对今天检查出来的各项问题及时跟进,督促完成问题整改,同时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压实辖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三督导组前往南山区南头街道对3处路段路口及2家企业进行督导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导组要求,一是要强化责任意识,绷紧安全之弦,提升风险意识,加强管控,精准发力;二是要提升各部门履职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加强合作,敢抓会管,交通违法行为要管控到位;三是要落实管控效果,结合辖区特点,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提升管控能力,加强路面警力部署;四是要加强应急值守,做好应急预案,人员、物资等准备工作。

第四督导组前往龙岗区布吉街道对5处路段路口及1家企业开展督导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督导组要求,街道一是要加大交通安全管控力度,进一步加大对重点路段、繁忙路口的交通安全管控力度;二是要就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隐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举一反三,督促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加强日常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五督导组前往宝安区新桥街道对4处路段路口及1家企业开展督导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导组要求,一是被检查企业要立即整改,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对企业的管控力度;二是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三是要加大执法力度,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六督导组前往宝安区松岗街道对1家企业开展督导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督导组要求,街道一是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力度查处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二是要认真落实《市安全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深安监管〔2017〕328号)要求,切实加强工业园区的安全管理,强化监管,堵塞漏洞。


第七督导组检前往宝安区燕罗街道、光明新区马田办事处对4处路段路口及1家企业开展督导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督导组要求,被检查企业要立即整改;街道要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对企业的管控力度、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及执法力度,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八督导组前往坪山区对2处路段路口及2家企业开展督导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导组要求,一是执勤人员要严格要求、加强督导,压降近期交通事故高发态势;二是企业要以最高的标准、最严的要求抓好安全生产,要在原定24小时有人值班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准备。

编辑 郑蔚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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