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安委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
深圳安监
2017-10-20 09:10

10月19日,市安委办8个督导组按既定部署继续分赴7个区、13个街道进行督导检查,督导重点为路面交通安全整治、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情况,以及生产经营场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情况,共检查重点路段、路口32处,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0家。

市安委办副主任姚亮带领第一督导组前往福田区华富街道、龙岗区坂田街道和园山街道对6处重点路段、路口及1家企业开展督导检查。针对主要路口部署交通整治和疏导人员的整体情况,督导组要求:一是进一步梳理分析,将问题多、风险高的路口路段列为重点,安排充足的值守和劝导力量,加强管控;二是街道办领导及交警部门负责人要深入路面加强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调整力量;三是加强对值守人员和劝导人员的指导,在交警的统筹下开展工作,发挥更好的作用。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督导组要求,企业要立即进行整改,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存储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管控,采取有力措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发生安全事故;街道要对今天检查出来的各项问题及时跟进,督促辖区企业强化日常的自查自改工作,同时加强统筹各方力量,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二督导组对深南路市委至上海宾馆、罗湖区建设路与新园路口等事故多发路段路口交警上路执勤、义工上路劝导等工作情况及2家商场开展督导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导组当即责令整改,要求加强安全管理。

第三督导组前往南山区桃源街道、宝安区新安街道对8处路段路口及3家企业开展督导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督导组要求,一是辖区重点路口民警要进行24小时值守,要敢抓各方力量做好对交通违规违法行为的管控,加强消防隐患整治工作;二是区、街道两级安监部门要对本次督导检查企业所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督促整改并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做好应急预案,人员、物资等准备工作,适时组织演练;四是加强合作,形成合力,确保辖区安全形势可控。

第四督导组前往龙岗区南湾街道对4处路段路口及1家企业开展督导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导组要求,街道要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管控力度,重点加强对行人、非机动车的约束管理和教育引导;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隐患立即予以查处,督促整改到位;进一步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督促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五督导组前往宝安区沙井街道4处路段路口及1家企业开展督导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督导组要求,街道安监办要会同交警部门加强路面交通管控和执勤,在重点路段路口加派人员进行疏导;要全面排查辖区工业园安全隐患,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开展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六督导组前往龙岗区宝龙街道对1处路段路口、2家企业及1家汽车维修中心开展督导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导组要求,被查企业要立即整改,街道要跟进隐患整改,确保安全。并提出建议,一是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不懈,保证辖区安全形势平稳;二是要做好与周边区域的联动,对于相邻辖区交通问题较为突出的交叉路口要及时通报。

第七督导组前往罗湖区清水河办事处、龙华区福城街道对2家企业开展督导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导组要求,被查企业要立即整改,整改和改造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整改合格后报辖区安监部门审核后方可复工生产。

        第八督导组前往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葵涌办事处对7处路段路口及8家企业开展督导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导组要求,一是重点路口要合理调配力量,确保值守力量的可持续性;二是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及时跟踪处理,依法立案处罚,压实企业责任;三是要重视公共安全管理,在涉海安全等安全方面加强研究和探索,有效应对辖区突出事故风险;四是加强巡查员培训,推进辖区安全精细化管理。

见习编辑 黄小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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