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拟出台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深圳市交委10月17日发布公告,将于11月20日下午在交委3楼会议室举行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俗称共享单车)管理办法听证会。听证会将设听证参加人17名,即日起接受自愿报名。
去年10月,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登陆深圳并迅速普及,截至目前,全市已投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约89万辆,注册用户量超900万人,日均使用量达543万人次,基本覆盖全市10个辖区。市交委表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为解决市民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最后一公里”、倡导低碳绿色出行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持续、大规模投放,也带来了局部供大于求、随意停放、挤占公共空间、影响正常通行及环境景观等问题。为保护用户合法权益,提升我市自行车出行环境,规范、引导和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深圳市拟出台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为体现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相关规定,将举行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听证会。
听证会将由深圳市交委组织,市交委、市城管、市公安交警三个部门共同参与。设听证参加人17名,包括市民代表8名、市人大代表2名、市政协委员2名、市相关协会代表2名、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者代表3名。听证参加人采用自愿报名方式产生,如同类报名人数超过预定听证参加人人数的,由市交委抽签产生。另设旁听人5名,由市交委按照报名名单抽签产生。
据介绍,听证参加人需户口在深圳市或常住深圳市,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意见。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报名参与者,可在市交委官网下载报名表格,按要求填写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报名地点现场验证。
报名时间:10月17日起至10月27日(非工作日除外),每天9:00-12:00时、14:00-18:00时,地点:市交委大楼(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紫竹七道16号公路主枢纽管理控制中心)1楼接待室。
相关证明: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核验,单位证明可直接在报名表上加盖单位公章证明。
编辑 耿超逸
监审 吴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