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辆小车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深圳交警远程事故处理判定责任后,全责一方竟拖着不赔付。交警部门在接到市民微博举报后立即介入调查,促成事故双方和解。
10月10日13时25分许,有市民通过微博@深圳交警进行举报,称“粤B7Y**Q是套牌车,驾驶人姓燕,发生事故后我车修完了要他来赔付,他把我拉黑了,打电话也没人接,请问交警叔叔,这种恶劣行为你们管不管?”
接到举报后,深圳交警立即指派专人进行跟进。经调查,9月24日13时许,燕某驾粤B7Y**Q小车在观澜百丽名苑小区门口掉头时,与肖某驾驶的赣A11**3小车碰撞,深圳交警远程事故处理认定燕某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肖某车辆维修后,联系燕某赔付维修费,燕某未及时支付,肖某于10月10日13时在微博举报。民警找到粤B7Y**Q车后,发现该车状态正常,套牌嫌疑不属实。
掌握情况后,民警约谈双方进行调解,燕某现场赔付肖某车辆维修费600元,并做好手续交接工作;燕某在民警的教育下,认识到不及时履诺的错误,并写下《检讨书》;肖某认识到自己不实举报涉嫌违法,写下《检讨书》,并在微博澄清回复;双方最终协议和解,事故圆满处理。肖某随后在个人微博上表示,“经交警核对,对方并非套牌。对车主后续可能造成的困扰,我表示很抱歉! 经过交警协调,车主已经把修车费用赔付给我,谢谢深圳交警的努力,简直深圳最快速度,有这样的交警是民众的福气。”
记者了解到,每天7:30至19:30,全市区域内发生的轻微交通事故,即两车事故,人员无伤亡,车辆可移动的事故,可通过深圳交警远程事故处理系统自助处理。凡是失信不赔或无故拖延赔偿的,当事人可拨打深圳交警远程事故处理中心电话0755-84469122举报。若3个工作日内仍不理赔的,深圳交警将会将该被举报车辆纳入情报卡口系统进行布控,对失信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将其处罚情况通知信用征信机构录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
见习编辑 李林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