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香洲区:举办全国性重大文化时尚活动最高补助300万元
珠海特区报
2023-04-15 14:53

办公用房第一年补助租金80%,建设时尚产业招商平台或孵化园区最高资助100万元,设计师或团队获奖最高奖励30万元,开设线下品牌门店或设计师买手店/集成店最高支持100万元,举办国际性、全国性重大文化时尚活动最高资助300万元……

近日,香洲区正式印发《香洲区支持时尚产业高质量发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针对办公用房租金支持、时尚设计获奖支持、平台建设支持、经营拓展支持、重大活动支持、重点项目支持六方面,出台多项力度大、亮点足的专项优惠政策,有力促进香洲区时尚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香洲区时尚产业竞争力。《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办法》适用于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香洲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时尚企业及相关行业协会,或对香洲区经济发展有重要贡献的其他单位或个人。其支持的时尚产业类型包含服装、珠宝、钟表、眼镜、美妆、皮革箱包、工艺美术以及围绕上述行业开展创意设计、品牌活动、传播发布、教育培训等业务的产业。

根据《办法》,香洲区将对新注册或迁入香洲区的规模以上时尚企业给予三年租金补助。第一年给予租金80%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第二年给予租金50%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第三年给予租金30%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香洲区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建设时尚产业招商平台或孵化园区,经区政府认可,给予项目实际投资总额5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办法》提出,对在香洲区注册工作室并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设计师或受雇于香洲区注册企业并建立社保工资关系的设计师或团队获得时尚设计奖项的,给予资金支持。其中,对获得国际羊毛标志大奖、LVMH青年设计师大奖、中国国际时装周金顶奖、光华龙腾奖——中国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的设计师或团队,最高给予30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国国际时装周最佳、十佳的设计师或团队,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及以上时尚创意赛事(含珠海时尚周)并获得前三等奖的设计师或团队,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奖励,获得单项奖的,给予1万元奖励。

在经营拓展支持方面,香洲区将对属于《办法》第三条支持的时尚企业年营业额达到500万元的奖励10万元,500万元以上按每超过100万元再奖励5万元,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规模以上时尚企业在国内外开设的线下品牌门店或设计师买手店/集成店(限在香洲区总部结算的分支机构,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及以上),按实际投资总额的30%给予一次性的资金补助,每家店最高支持50万元,每家企业年度最高支持100万元;支持时尚企业参加国际、国内时装周(伦敦、纽约、米兰、巴黎四大国际时装周和中国国际时装周、上海时装周)官方秀场并举行新品发布等活动,给予实际支出费用30%的资金补助,每家企业每季时装周最高支持50万元,每年最高支持100万元。

此外,香洲区还将对重大活动、重大项目予以支持。支持相关企业、社会组织在香洲区举办国际性、全国性重大文化时尚活动,经区政府认可,按活动实际支出金额给予30%的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区政府重点支持的特大、紧缺、关键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支持。

(原标题《香洲区出台支持时尚产业高质量发展办法 举办全国性重大文化时尚活动最高补助300万元》)

编辑 刘悦凌 审读 刘春生 二审 高原 三审 周斐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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