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文明研究专家鲍宗豪:追求“文明典范城市”的价值共识
深圳特区报记者 周国和
2023-04-04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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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到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确实是一种跃升,“文明典范城市”是文明城市桂冠上的明珠,是更高层次、更高水平,更具示范性、引领性的文明城市创建典范,也应该是深圳作为先行示范区必须要达到的文明新高度。

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是深圳使命所系、发展所需、民心所向,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重要论述的有力抓手,是更好担负国家重大战略使命的必然抉择,也是奋力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题中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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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物质富足、精神富有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要求。物质贫困不是社会主义,精神贫乏也不是社会主义。”

文明是一座城市的灵魂,文明城市是一座城市最亮丽的品牌。2021年,中央文明办根据精神文明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提出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目标。

站在时代前沿,引领风气之先。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三次亲临广东、深圳视察,赋予深圳新时代历史使命,要求深圳“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上都要交出优异答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中,打造“城市文明典范”是五大战略定位之一,“率先塑造展现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现代城市文明”是五个重点任务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厚望,标定了深圳精神文明建设的新高度。

深圳市第七次党代会明确提出“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文明典范城市”和“城市文明典范”内涵一致。

当前,深圳全市人民正在齐心协力,争创首届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暨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

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是深圳使命所系、发展所需、民心所向,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重要论述的有力抓手,是更好担负国家重大战略使命的必然抉择,也是奋力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题中之义。

那么,如何理解“文明典范城市”的价值追求,如何在创建过程中抓住重点、破解难点、找出亮点?近日,深圳特区报记者专访了华东理工大学人文科学院原院长、教授、博导,上海华夏社会发展研究院院长鲍宗豪。作为国内著名的城市文明研究专家,他出版了《当代中国文明论:文明与文明城市的理论研究》等11部文明城市相关研究著作,1993年开始享受国务院专家津贴,是《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05年、2008年、2011年、2015年版首席专家。他解答了“文明典范城市”的价值共识与追求、形成历程与实际选择。

华东理工大学人文科学研究院原院长、城市文明研究专家鲍宗豪。

1 “文明典范城市”的价值追求

深圳特区报: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作为全国文明城市的“升级版”,可以说是一种新的价值目标,作为文明城市研究专家,您如何理解“文明典范城市”的价值追求?

鲍宗豪: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到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确实是一种跃升,“文明典范城市”是文明城市桂冠上的明珠,是更高层次、更高水平,更具示范性、引领性的文明城市创建典范,也应该是深圳作为先行示范区必须要达到的文明新高度。

从2005年至今,我国已经评选出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总共被命名的有305个,其中绝大多数省会城市已经入选。在第七届(2021-2023)创建周期中,有447个城市被提名。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是全国文明城市的升级版,2023年,将评选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和第一届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只有在2021年-2022年创建成效突出、测评结果领先的城市,才有资格参加2023年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迎检测评,最终能按照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标准,创建成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是其中的少数。

要理解“文明典范城市”的价值理念。文明典范城市的价值理念必须以人民为中心,创建要为民靠民惠民,创建的水平、创建的成效由人民评价,人民对文明典范城市的城市生活、城市品质、城市风貌、城市形态的满意度是创建文明典范城市的归宿。

要理解文明典范城市的价值目标。与文明城市的诉求一致,文明典范城市也以“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为价值目标。

信仰坚定, 是一种深沉而笃定的精神力量,而支撑信仰的则是科学理论。理论为人类坚守信仰注入精神力量。创建文明典范城市,就要强化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更加坚定信仰信念,矢志不渝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努力奋斗。

崇德向善,不仅要以培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而且要培育城市之德,增强市民文明意识,规范市民文明行为,将市民的诚信意识与诚信行为培育,作为当今市民文明行为之本,在全社会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风气。

文化厚重,关键是要用人文精神增添城市魅力,高质量文化生活打造城市气质。深圳打造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必须要注重人文精神培育。

城市的核心是人。创建文明城市必须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把让群众生活得更舒适这一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之中,为群众带来看得见、摸得着的进步和变化,不断提高城市的宜居程度,提升群众的幸福指数, 这样的城市才是人民满意的城市。

另外,还要正确理解文明典范城市的价值标准。中央文明办关于文明典范城市的定义是:“一个模范”“四个高”“四个力”,即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是模范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能力和城市治理水平高效能提升、群众生活质量和城市发展品质高水平改善、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高标准示范,具有显著的创建带动力、价值引领力、区域辐射力、国际影响力的文明城市范例,这也是文明典范城市的价值标准。

从“全国文明城市”到“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多了“典范”二字,内涵也随之发生了重要变化。可以这么理解,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就是全国文明城市的“升级版”,对城市发展和文明进步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

2 “文明典范城市”价值共识的形成历程

深圳特区报:城市是人类文明的伟大产物,是人类文明的自然生息地;城市也是人类文明的一部分。如何理解“文明典范城市”价值的历史形成过程?

鲍宗豪:在人类城市变迁中,先后形成了四种城市价值的选择。

一是追求“商业价值”的城市。古代与近代城市所追求的“商业价值”,在本质上是与朴素的物质世界观相适应的。对物质世界的尊重,对城市人的生存与发展的物质生活追求,形成追求“商业价值”的城市形态、功能和内涵。

二是追求“工业价值”的城市。随着英国工业革命发端,西方工业文明兴起,工业化给这些城市的文明以巨大推动力,但另一方面,也带来了污染、贫困、犯罪、生态恶化等一系列生态问题。

三是追求“生态价值”的城市。生态危机唤起人类的觉醒,使人类开始反思工业社会所走过的路程,反思追求“工业价值”所带来的城市缺陷,反思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开始钟情“生态城市”。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各地均以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为目标,广泛开展生态城市建设。

四是追求“文明价值”的城市。20世纪末21世纪初,各国学者在反思“生态城市”的过程中,提出以新的思维方式认识“生态城市”,同时预言具有“新的价值取向”的城市的诞生。正是在呼唤新的城市价值取向的过程中,中国形成了以“城市文明”为价值共识的目标与追求。其“文明价值”追求,与21世纪人类城市发展趋势相一致,与人类文明发展大趋势相一致。

3 “城市文明”价值共识的实践选择

深圳特区报: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也给社会带来深刻变化,“城市文明”不单是作为一种价值共识,也是社会发展的一种实践选择,这种选择经历了一种怎样的历程?

鲍宗豪:改革开放40多年来,尤其是21世纪以来,面对经济社会深刻转型、改革深入和利益格局大幅调整,各种思潮涌动,风险和挑战不断出现,“城市文明”的价值共识形成与实践,经历了一个艰难的历程,主要有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96年至2004年底,是“城市文明”价值共识的孕育期。1996年,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开启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历程,第一次明确了以“城市文明”为核心和价值取向的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阶段:2005年至2011年,是城市文明价值共识的形成时期。2002年开始研制“《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以下简称《测评体系》),2005年评选表彰第一届全国文明城市,全国118个城市(城区)开始按照《测评体系》的“城市文明”评价标准、评价方法推进创建工作。

第三阶段:2012年至2021年,是“城市文明”的价值共识完善时期。在2013年底到2014年3月,中央文明办领导在上海、山东等12省(区、市)35个城市调研后,全国各地党政领导、基层干部等一致认为,文明城市创建使城市有努力目标、有建设方向,创建坚持为民办好事、做实事,创建有价值内涵、有人文精神;文明城市创建是整个创建系列中分量最重、群众认可度最高、地方党委政府最看重的一个载体,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龙头工程,极大地改善了城乡环境面貌和群众精神风貌,使城市更有思想道德内涵和健康文明品味。从“文明城市”到“文明典范城市”的价值共识经过创建实践的磨炼,进一步成为当代中国城市和亿万人民群众共同的价值追求。

4 “文明典范城市”价值共识的构建

深圳特区报:那么,在“文明典范城市”创建过程中,如何建构与完善文明的价值共识?

鲍宗豪:可以说,从“文明城市”到“文明典范城市”的创建中,正从四个层面建构与完善城市文明的价值共识。

首先是“城市文明”的信仰共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有信仰,民族有希望,国家有力量。”

信仰,顾名思义就是因为信奉而敬仰。一个人的信仰,决定了个人的全部行为;一个民族的信仰,决定了这个民族和国家的未来。为此,就要努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营造全社会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人民有信仰,就要从一家一户做起,从你我做起,从党风、政风、社风、家风做起;人民有信仰,就是要人人树立文明观念,个个争当文明公民,更是要让广大青少年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基因,让信仰之花在华夏大地世世代代绽放不止。

其次是“城市文明”的伦理共识。近年来,“城市文明”的伦理共识在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实践中,促进了“三种精神”的重塑、“三种意识”的培育。

“三种精神”的重塑包括:一是人文精神的重塑。各地按照《测评体系》要求,“深入推进‘传统节日’主题活动”;依托文明实践中心、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要求“开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工作,加强对历史文化名胜、文物古迹、传统古村落的保护”。二是“道德精神”的重塑。各地按照《测评体系》要求,开展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宣传教育。三是志愿服务精神的重塑。在2021年版《测评体系》中,有志愿服务时间记录的志愿者人数占注册志愿者总人数的比例超过50%。

“三种意识”的培育包括:

规则意识的培育。各地按照《测评体系》要求,不仅广泛开展“市民公约”“行业规范”“职业道德”等教育实践,而且不断加强“村规民约”“学生守则”“团体章程”等教育实践,进而培育全体人民的规则意识。

诚信意识的培育。各地按照《测评体系》要求,广泛宣传诚信理念,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弘扬诚信文化。

文明意识的培育。各地按照《测评体系》要求,通过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将文明意识渗入家庭、社区、单位、学校,大兴文明礼仪之风。

以上有关三种“精神”,三种“意识”的培育,实质上是将“思想精神”层面的内容,转化为相对统一的规范、文明的要求,作为相对统一的测评标准,融入全国各个城市的日常工作、市民百姓的日常生活之中,使“思想精神”的重塑,在千百万人可感知、可参与,逐渐内化为市民的意识与日常行为,内化为政府与市民“文明共建共享”,“文明共治”的制度安排。

重塑三种“精神”,培育三种“意识”的过程,也是重塑一个城市的“城市精神”的过程。城市精神是支配市民的价值取向、行为方式、心理导向的精神力量,是一座城市的灵魂。

《测评体系》通过对城市“软件”和“硬件”、“设施”与“管理”、“人”与“活动”、“规范”与“引导”、“教育”与“发展”等测评指标的测评,全面系统的凸显一个城市的形态文明、功能文明、素质文明,并使城市形态、功能和素质文明的统一,成为衡量可持续城市化制度安排绩效的坐标。

《测评体系》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软指标”转化为“硬指标”。“软指标”要转化为“硬指标”靠的是融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制度安排。

《测评体系》是对政府主导、政府组织动员市民百姓和各种社会力量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制度设计、制度安排。

《测评体系》不仅对一个城市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设置了测评项目、测评内容,而且将一个城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水平、质量等量化为测评标准;不仅明确城市形态文明、功能文明、素质文明的评价对象,而且每一测评指标都有负责分管城市形态文明、功能文明、素质文明的政府责任主体。《测评体系》是一种以“测评指标”为桥梁,整合国家与地方资源同创共建文明城市、共同推进可持续城市化的一种制度设计。

《测评体系》作为一种制度设计,是与我国政府行政管理模式的运作一致的。

因此,“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是当今和未来中国引导城市实现文明和谐发展、实现可持续城市化、现代化的一种制度构建,是促进中国式城市现代化的一种制度构建,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制度构建。

5 如何贯彻落实文明典范城市测评体系

深圳特区报: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需要形成一套评价共识,那么,如何理解和落实中央文明办文明典范城市测评体系?

鲍宗豪: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文明典范城市测评体系的过程,实质是要形成对文明典范城市的“公共空间”“公共需求”“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的关怀和评价,固化“城市文明”的价值共识,以不断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与市民文明素质。

可以说,城市公共空间不单是一个物理空间,一旦赋予较多的人文情感、人文关怀,城市将会使每个人感到更美好。

那么,如何解决城市化、现代化进程中的“空间缺失”现象,凸现“公共空间”的人文关怀呢?《测评体系》通过对城市公园绿地、公共广场、公园景区、社区文体广场等“公共空间”的量化评价,考评一个城市(城区)市民共享“公共空间”的情况。

对“公共需求”的评价。可持续的城市化、现代化必须以“公共需求”的满足为基础。一是生活环境的需求,测评体系通过对“街道设施”“社区生活环境”等公共服务测评,看满足市民公共需求情况;二是公共文化的需求,通过评价文化服务供给,考察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满足市民需求情况来评价。

在深圳坂田街道近日举行的“文明实践活动日”上,居民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感受文明、践行文明。 深圳特区报记者 杨少昆 通讯员 王丰 摄

对“公共道德”的评价。市民群体在城市“公共领域”所体现、所展示的文明素养,构成一个城市的“公共道德”。“公共道德”是市民在城市公共领域活动和交往实践中慢慢培育起来的共同具有的文明素养,是对市民在公共领域交往与活动中所应具有的素养要求。如对“礼让斑马线”的测评,既反映了一个城市市民在文明交通方面的道德素质,又反映了一个城市、一个国家的文明秩序的治理水平。

对“公共服务”的评价。公共服务的能力与水平,既是一个城市吸引人、凝聚人,使其成为和谐宜居城市的关键,关系到一个城市的生活品质。

对“公共管理”的评价。公共管理强调社会的公共事务,通过倡导“公共”精神,寻求“公共领导”,以更好地实现对城市公共事业的公共管理。因此,对公共管理的关怀和评价,体现了多元主体互动的对社会的“善治”,体现了具有“公共精神”的“公共领导”对城市公共事务的“善治”。

对“公共安全”的评价。测评体系通过“公共安全保障”“饮用水安全”“治安管理”等测评指标,走出一条城市社会公共服务体系与公共安全体系相统一的道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城市社会公共安全服务,维护社会治安,维护公共安全。

可以说,正是城市文明的信仰共识,伦理共识、制度共识和评价共识,构成“四位一体”的“文明典范城市”的价值共识论体系;“四位一体”的“城市文明”价值论的应用与完善,意味着城市文明的道德自觉意识的形成,意味着全国人民对城市文明发展、民生幸福的认同,意味着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特色城市化和现代化道路的认同,意味着对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发展史以及民族和国家的认同。

这些“文明典范城市”的价值共识论体系同样适应深圳。当前,深圳正锚定新的城市文明坐标——“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以先行示范区的标准勇攀文明新高峰,让全体深圳市民共同享受文明持续进步、持续跃升的成果。

深圳要在创建文明典范城市中形成价值共识,努力融入市民文明意识、市民文明行为、民生幸福工程、城市规划和治理,在促进城市公平正义、均衡发展,增进民生福祉、塑造城市人文魅力、提升城市治理效能、助力城市环境面貌和群众精神风貌不断改善,促进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赋能深圳高质量发展,助力深圳加快打造更具全球影响力的经济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争当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的文明尖兵。

(原标题《追求“文明典范城市”的价值共识 ——专访华东理工大学人文科学研究院原院长、城市文明研究专家鲍宗豪》)

编辑 许家宜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张雪松 三审 詹婉容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周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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