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消委会呼吁重视头盔质量安全,相关新国标将于7月1日实施
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陈行 通讯员 粤消宣
2023-03-29 23:30

近期,头盔产品特别是电动自行车头盔的质量和安全受到社会广泛关注。记者从广东省消委会获悉,2021年,其联合中山市消委会开展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头盔比较试验,在中国消费者协会组织开展的“2021—2022年度比较试验典型项目”征集活动中入选全国十佳。

据介绍,该项目以“实验室检测+主观测评”的方式,对线上线下销量居前的19个品牌头盔产品(其中摩托车头盔9款、电动自行车头盔10款)的物理安全性和使用舒适性等进行多方位比对测试,在发现多款头盔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后,第一时间向生产厂家、销售商家反馈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向社会发布比较试验结果,作出消费警示提示。

为进一步推动企业重视头盔产品质量,广东省消委会针对比较试验结果组织召开提升头盔质量研讨会,邀请监管部门、公安交警、行业协会、专家代表、媒体代表以及消费者代表,共同围绕头盔产品的质量标准、行业现状、监管情况、改进建议等方面进行研讨,推动尽快出台电动自行车头盔强制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和推动下,《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 811—2022)新国标于2022年12月1日发布,将于2023年7月1日实施,消费者的骑行安全将会更有保障。

广东省消委会进一步呼吁,生产企业要认真研究和严格执行新国标的各项指标和要求,努力改善和提升生产流程工艺,增强头盔产品的舒适性和安全性,为消费者提供质量更加过硬的头盔产品;各大销售门店、经销商要落实好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第一责任,强化消费安全意识,自觉抵制向消费者出售、赠送“三无”或者质量不过关的头盔,并积极提醒和指导消费者正确佩戴头盔;相关行业协会要发挥协调引导监督作用,推动出台行业自律诚信公约,在行业内宣传讲解和推动落实新国标,整体提升行业规范化水平。

同时,广东省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务必要重视头盔产品质量,保障好自己的骑行安全。在选购头盔产品时,不能过于看重价格便宜,要认准CCC认证标志,查看头盔是否有规范的中文标识,查看产品是否有发泡材料缓冲层;尽量选择透明护目镜的头盔,保证骑行视野清晰,如果发现护目镜出现老化或刮花的情况,应及时更换;及时更换到期或损坏的头盔,并避免阳光直射和酸、碱、有机溶剂等物质接触到头盔。

如果消费者因头盔问题发生消费纠纷,可先与商家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则可拨打12345、12315热线或向当地消委会投诉。消费者需咨询技术专家或了解有关产品知识的,可通过微信小程序访问“粤品通”质量服务平台。

(原标题《广东省消委会呼吁重视头盔质量安全,相关新国标将于7月1日实施》)

编辑 王子烨 审读 韩绍俊 二审 钟诗婷  三审 董晓敏

(作者: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陈行 通讯员 粤消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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