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6 日,记者从深圳市交警局了解到,近日深圳发生一宗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造成一名 6 岁女童和其父亲受伤。
近日,市民李某驾驶两轮电动自行车经过连心路与友谊路红绿灯路口时,与张某东驾驶的两轮电动自行车(搭载一名 6 岁女童张某欣)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张某东、张某欣受伤。
事故究竟是怎么发生的?过调取公共视频,深圳市交警局民警发现事故双方均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经查,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李某为了赶时间上班,在经过该路口时闯红灯,未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事发时张某东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女儿准备前往菜市场买菜,在行驶过程中未按道行驶;张某东与女儿张某欣均未佩戴安全头盔。事故造成张某欣鼻中隔后部、上颌骨额突等多处骨折。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深圳交警提醒市民,对于电动车骑乘者来说,头盔就相当于轿车驾驶员所系安全带,是人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发生事故时,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
(深圳晚报供稿)
编辑 庄思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