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网贷平台再不可以任性地“跑路”了。9月29日,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退出指引(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引》),明确了网贷平台退出行业基本原则、路径和信息披露机制。这在全国网贷行业尚属首例。
根据《指引》,深圳不良资产压力过大的网贷机构在退出期间,经营地址不可搬迁,平台网站不可关闭,平台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可失联。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网贷平台要选择适当的时机向出借人发布退出公告,做好出借人的接待和宣传解释工作,公告须披露平台退出原因、退出方案、退出时间表、不良资产处置方案、出借人资产清偿方案、投诉协商处理渠道6项内容。
“《指引》明确了网贷平台退出行业基本原则、路径和信息披露机制,让市场参与者‘有进有出’,让自愿退出市场的平台‘有章可循’,是整个行业日益规范,市场化管理越来越成熟的表现。”投哪网董事长吴显勇表示,网贷行业经历了过去两年的高速发展,目前进入洗牌期,有公司退出是必然的,如果缺乏退出机制,任由问题平台大多“跑路”,不利于树立投资者对P2P行业的信心,更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
同时,《指引》明确规定了网贷平台清退时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同时明确了网贷机构法人和高管团队在退出过程中所应承担的责任,高管不准失联等,有助于防范一些不法从业者故意诈骗和“恶性退出”的现象。
吴显勇分析,《指引》也强调了网贷平台在退出过程中,对投资人权益的保护,在退出过程中要求设立出借人权利保护委员会,让投资人得到更好的权益保障。由于P2P行业的特殊性,必须制定一个周密妥善的退出机制,这对行业和用户而言都非常重要。因为如果没有完善的退出机制,投资者在维护自身权益上会处于弱势和被动的地步。该指引的规定,在网贷平台发生清退、被撤销或破产清算后,广大投资人的利益应如何追索等问题也有了更明确的依据。
编辑 李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