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2月15日在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深圳特区报
2023-03-04 08:56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2月15日在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小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全市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和旁听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中央“两个意见”,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目标和市委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突出彰显检察机关政治属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坚定不移沿党中央指引的正确方向砥砺前行。

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大学习大培训,邀请市委宣讲团成员开展专题辅导,两级院检察长带头讲专题党课,开展“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检察长系列访谈,开辟青年干警谈学习心得栏目,基层党支部开展专题学习、主题党日活动320次,迅速兴起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及市委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加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45次,专门向市委常委会汇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最高检有关文件精神的情况。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主动运用新媒体平台,抢占宣传舆论阵地,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坚定不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支持深圳建设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意见,按照最高检分工实施方案,围绕授权深圳检察机关率先试点的“构建海洋中心城市司法保护体系”“设立国家检察官学院粤港澳大湾区分院”等25项重大改革项目,成立30个工作专班,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和责任制,以钉钉子的精神强力推进。

二、理念先行顾大局,全力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中心工作,服务特区在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开好局起好步。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联合市国安局建立办理危害国家安全刑事案件工作衔接机制,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邪教组织犯罪,起诉135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打击涉黑涉恶、严重暴力和盗抢骗、黄赌毒等严重影响人民安全感的犯罪,批捕3263人,起诉5828人。主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法惩治证券期货和涉众型金融犯罪,稳妥办理了一批大要案。

着力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突出打击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等侵害企业产权犯罪,批捕69人,起诉210人;对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采取更加灵活务实的司法措施,不诉46人,推动建立涉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申请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管理机制,努力让困境中的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好。优化“五个一”涉案企业合规深圳模式,增强市场主体发展信心,办理案件133件,居全省首位,推动合规工作由个案办理向行业治理延伸,围绕生物医药、电子产品回收以及钻石行业发展面临的共性问题,出台系列合规建设工作指引。市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部署会上作经验介绍,“‘五个一’助力深圳打造企业合规建设示范城市”项目获评“深圳十大法治事件”。

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立知识产权检察“三检合一、一体化办理”工作机制,同步审查刑事追诉、行政违法、民事追责情形,以最大力度保护企业创新创业活力。依法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批捕27人,起诉277人。龙华区院办理了全国首例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南山区院办理的张某等4人侵犯著作权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福田区院与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签署《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备忘录》,服务深港重大合作平台建设。

助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聚焦维护公共安全,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开展药品零售、冷链经营、冻品走私专项监督,坪山区院办理的朱某等人假冒注册商标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涉疫典型案例”。聚焦维护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和网络安全,依法惩治相关犯罪,批捕348人,起诉1507人,办理的邱某等31人诈骗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积极发挥检察建议推动诉源治理作用,结合办案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24份,采纳率100%,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市交通运输局、深圳海事局、深圳海关根据建议,针对污油水走私问题,开展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整治行动。福田区医保局根据建议,专门开发参保人就医消费异常监测模型,打击套刷医保违法行为。

三、牢记宗旨惠民生,为人民追求幸福美好生活保驾护航

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聚焦老百姓急难愁盼,抓住民生“小切口”,做好检察“大文章”。

深化司法文明建设,让老百姓对公平正义更有信心。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坚决防范冤假错案,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捕4289人、不诉446人。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对初犯、偶犯以及情节轻微犯罪依法从宽处理,不捕4396人、不诉3369人,全市诉前羁押率降至29.6%。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11565件,辩护人和值班律师参与率超过99%,量刑建议采纳率超过95%,一审服判率超过92%。

优化特殊群体保护,让老百姓对权益保障更为放心。积极开展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批捕52人,起诉36人,护佑老年人晚年安康。全面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针对酒店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入住、酒吧、KTV特定场所违法接待与雇佣未成年人等问题,开展“虎牙”系列专项行动,立案245件。市检察院“构建未成年人检察保护体系”项目入选“深圳市建设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创新成果”。加强劳务人员司法保护,坪山区院针对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被其他案件牵连冻结问题,积极依法协商解决,帮助89名农民工足额拿到472万元工资。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救助194人,发放救助金755万元。

强化食药和环境安全监督,让老百姓对衣食住行更加安心。落实食药和环境安全刑事案件、公益诉讼案件一体化办理机制,依法严惩危害食药安全和污染环境犯罪,批捕16人,起诉54人,公益诉讼立案88件,依法办理了全国首宗污油水走私系列案。针对部分抗菌制剂非法添加化学药物问题,在全市主要超市、药店和母婴店开展专项监督调查,立案14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某垃圾填埋场废气废水外泄问题,对全市22座已封场的垃圾填埋场开展公益诉讼监督,防范对水土、大气、土壤等环境要素“二次污染”。针对水源保护区内违规种植、违规搭建、堆放垃圾、水土流失等问题,罗湖区院牵头召开深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联席会议,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确保老百姓饮水安全。

细化司法便民措施,让老百姓对诉求表达更感舒心。树立“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就是保障当事人权利”理念,与市律协建立良性互动工作机制,听取律师意见1万余次,提供律师阅卷12万余卷。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接收来信来访12487件,做到“7日内回复、3个月内答复”两个100%。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开展普法宣传245场,引导群众尊法知法、依法表达诉求。全面升级12309检察服务大厅,新增服务面积420平方米,优化当事人会见、律师阅卷等功能用房配置,大幅改善接待接访环境。

四、明确定位强监督,努力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坚持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宪法定位,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理念,推动特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刑事检察监督更深入。受理审查逮捕犯罪嫌疑人13489人,受理审查起诉18288人,同比分别下降44.1%和30.8%。借助社会治安形势向好、刑事案件总量下降的契机,牢固树立大数据法律监督意识,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平台作用,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体系,多管齐下强化监督能力。督促侦查机关立案、撤案1092件,纠正漏捕、漏诉582人,纠正不规范侦查行为927件,提出刑事抗诉16件,监督纠正刑罚执行不当336件,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7件7人。开展职务犯罪涉财产刑专项监督,决不容忍腐败分子因犯罪获利,龙华区院办理的曾某职务犯罪案件执行监督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执行监督典型案例”。

民事检察监督更精准。办理案件914件,发出监督文书125份。多元提升监督质效,对确有错误的裁判依法提出或提请抗诉23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3件,民事再审、民事审判违法和民事执行三项检察建议采纳率达到100%。针对李某“被股东”背负千万连带债务案,依法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再审改判李某不承担责任。着力强化类案监督,开展民事执行失信惩戒、限制消费措施、违法公民代理等专项监督,对222件案件发出类案检察建议17份,采纳率100%。加强对农民工、妇女等群体的司法保护,建立民事检察支持起诉协作机制,支持65人通过诉讼方式维护合法权益。

行政检察监督更有力。办理案件1082件,同比上升25%。稳步推进行政诉讼监督、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办理案件596件,发出检察建议48份。持续加强行政违法行为法律监督,围绕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领域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督促行政机关纠正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486件,同比增长434%;开展行政拘留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行为专项监督,办理案件136件。盐田区院针对环境管理部门执法不规范问题立案80件,发出类案检察建议督促堵塞管理漏洞。

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更有效。立案361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94件,提起公益诉讼10件。通过办案,督促收回使用权已到期的国有土地35万平方米,保护被污染河流3条,推动保护红色文物设施21处。稳步拓展案件范围,围绕反垄断、军人权益保护、文化遗产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开展专项监督,办理案件217件,驻深某部军事用地确权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军地检察协作典型案例”。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非法改装引发消防隐患的问题,开展专项监督,立案63件,督促行政主管部门整治安全隐患9000余处。积极落实《数据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针对某快递企业员工泄露公民信息问题,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并通过“公益诉讼+企业合规”模式,督促企业完善数据管理机制。

接受人民监督更主动。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12件、审议意见71条,邀请人大代表参加专题座谈会、案件听证会等活动1175人次,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与市政协联合出台加强民主监督和法律监督衔接工作的意见。在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依法办理了深大城际轨道建设用地被违法占用案等一批社会关注的案件,有力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市检察院检务透明度在全国较大市中排名第四,连续4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政法新媒体先进单位”,连续10年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五、深化改革增动力,促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充分发挥改革“试验田”作用,努力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提供深圳样本。

探索完善附条件不起诉适用范围。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部署要求,积极争取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检支持,授权深圳在涉企业犯罪、醉驾等犯罪案件中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更好地发挥刑事诉讼惩戒、预防犯罪功能。在市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大力支持下,去年全国“两会”期间,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深圳开展涉企业犯罪附条件不起诉试点”的议案被确定成案,是唯一一件提请授权在深圳开展试点的法律案。

推动构建海洋检察体系。围绕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战略,在全国率先提出“构建海洋检察体系”构想,并决定由前海检察院集中办理全市涉海洋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办理案件22件。建立联动办案机制,与海警部门建立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检察意见制度,提前介入案件及核查线索275件次。与前海管理局联合建立海洋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机制、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与惠州市检察机关会签大鹏湾---大亚湾环境资源保护协作协议,与中山市检察机关联合开展建筑垃圾非法海上转运、倾倒专项监督,助力打造环珠江口“黄金内湾”。

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健全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机制,出台专门工作规定,开发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平台,以案件形式将检察机关执法司法活动全领域、全流程纳入监督,让监督事项件件有着落,办理监督事项653件。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机制,对进入刑事处罚程序同时需要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达不到刑事处罚标准但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检察意见343件。

探索大数据法律监督新模式。制定三年数字检察行动计划,加快建设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研发创新基地。开发智慧检察数据一体化平台,以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为核心,整合知识产权、金融犯罪、公益诉讼等多个监督系统,形成14个“主题数据库”,建成全省首个大数据法律监督基础平台。开展危险作业、知识产权、虚假诉讼等7项数字专项监督,筛查案源2383个,立案265件。在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6个模型荣获“全省十佳”,其中3个在全国获奖。

六、固本强基添后劲,推动特区检察工作行稳致远

筑牢理想信念根基,一体推进政治建设、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和基层院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有思想、有目标、求极致、善自律的检察队伍。

全面强化政治引领。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和“三会一课”制度,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引导全体检察人员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深入推进模范机关建设,扎实开展“争创模范机关、争建五星支部、争做五星党员”行动,积极打造党建特色品牌,市检察院获评市直机关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实施人才强检战略。落实党管干部原则,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制定人才强检三年规划,建立市、区两级检察院干部交流任职机制,选拔任用了一批年富力强、德才兼备的优秀基层干部,极大地鼓舞了队伍士气,营造了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深化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领军人才和青年人才培养,建立健全专业积分制,实施素质培养“雏鹰计划”,为新入职检察人员配备思政导师和业务导师;聘请港澳籍专家咨询委员和特邀检察官助理81名,借助“外脑”提升专业能力。全市检察机关共获得省级以上单位授予的集体、个人荣誉64项,22个案例获评全国、全省典型案例,26人入选省级以上检察业务人才库,5项改革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改革创新项目”。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扎实推进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以案促改”工作,出台《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引》,构建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主动登记报告“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476件。加强检察权运行监督管理,探索开展案件质量第三方评查工作,建立案件评查问题移送和反馈机制,聘请新一届司法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和听证员200名,组织案件听证182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拍摄专题教育片《背道而驰》,引导全体检察人员时刻保持政治清醒和自身廉洁。

支持基层检察院创新发展。完善全市检察一体化机制,深入推进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建设和“一院两品”创建工作,引导基层院因地制宜打造特色品牌。龙岗区院在全市率先推动建立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合规建设机制,光明区院与区人力资源局共建全市首个“检察+行政”劳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南山区院文化品牌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宝安、龙华、深汕等3个基层院获评全省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取得的点滴成绩,都离不开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楚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服务深圳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的实效性还需提升;办案质量与监督效果有待进一步强化,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还有差距;改革创新力度还需加大,个别改革试点效果有待提升;全面从严治检仍有薄弱环节,队伍纪律作风建设还需加强;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解决。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赋予检察机关更重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我们在倍感振奋的同时必将倍加努力。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上,坚决落实市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走好特区检察工作现代化之路,努力为深圳加快打造更具全球影响力的经济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是坚持政治建检,把握正确方向。紧紧围绕“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的要求,坚定不移地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以及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切实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主动把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工作思路、工作举措和具体行动。

二是牢记“国之大者”,护航“双区”建设。紧紧围绕加快建设“五个中心”重大任务,找准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扎实推进更高水平平安深圳建设。巩固扩大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成果,深入开展新型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试点,毫不动摇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依法打击洗钱、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维护金融秩序。建设好前海港企合规发展服务中心,服务前海改革开放。持续推动落实最高检发出的检察建议,助力建设首批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

三是站稳人民立场,保障民生福祉。紧紧围绕办好群众大大小小民生之事的要求,做优做实“人民至上”。坚决打击各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的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突出加强食药安全和生态环境公益保护,用好惩罚性赔偿、替代性修复等救济手段。持续加强特殊群体司法保护,完善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体系,健全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民事支持起诉制度。大力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持续落实信访案件“件件有回复”,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起“小案”,让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成色更足。

四是依法强化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紧紧围绕将深圳打造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窗口”和“名片”的目标,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两个意见”和最高检分工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推动法治城市示范建设的决定》,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对民事诉讼“立案难”等重点问题和重点领域监督,加大行政违法行为法律监督力度,以公益诉讼助力“国际红树林中心”建设,加快推动涉企业犯罪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试点。积极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加快建设全国大数据法律监督研发创新基地,结合企业合规、未成年人保护、知识产权检察、公益诉讼等领域的探索,构建“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模式,全面以“数字革命”赋能法律监督。

五是坚持严管厚爱,建设过硬队伍。紧紧围绕“三个务必”要求,不断提振精神强作风。深入开展“争创模范机关、争建五星支部、争做五星党员”行动,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健全“知事识人、序事辨材”工作机制,优化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体系,鼓励支持检察人员在重大案件、重大改革中经风雨、壮筋骨、长才干。坚持不懈抓好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干事创业环境。

各位代表,大道至简,实干为要。本次会议后,我们将认真落实大会决议和代表审议意见,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紧紧围绕特区发展战略新定位,埋头苦干、奋勇前进,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深圳坚定扛起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赋予的新时代历史使命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编辑 黄小菊 审读 刘春生 二审 张雪松 三审 田语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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