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专家倡港深建深度合作区:“双总部”衔接“双循环”

香港商报
2022-12-22 09:00
摘要

新的时代背景与发展阶段,需要新的合作机制。

虽隔着深圳河,但港深两地的密切联系却从未隔断。从最初的“前店后厂”,逐渐演变到现今涉猎到各行各业的“多元合作”,自改革开放以来,香港与深圳历经变迁,与时俱进,形成十分紧密的合作关系。新的时代背景与发展阶段,需要新的合作机制,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高等金融研究院政策与实践研究所所长、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实践教授肖耿提出一个思路,利用“跨境双总部”衔接内外双循环,建设两地深度合作经济特区,特事特办、发挥所长。

数字技术精准监管“第二总部”

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支持香港提升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强化香港作为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国际资产管理中心及风险管理中心功能。深圳也提出,按照“中央要求、香港所需、深圳所能”,推动两地高质量合作发展。

香港与深圳互有优势和短板,两座城市如何能更好发挥所长,肖耿向记者表示:“确实会有困难,因为两个体系不一样,这就需要制度创新。”

“双总部”其实已经不是一个新概念,目前在香港的许多中资机构、央企国企民企,譬如华润、招商、腾讯等,实际上就已经是“双总部”。

但现阶段的“双总部”,两边的企业是严格分开的,“在香港就在香港注册,在内地的就是在内地注册”,肖耿指出。“这个就造成了很多障碍,它(双总部)企业内部人员调动,资金调动,还有信息共享都有问题,因为两套系统中间是有障碍的。”

香港贸发局与香港信保局早前首度联合,向已经或有意在粤港澳大湾区(大湾区)开展内销等业务的香港企业展开调查,结果显示,受访港企均认为面临的挑战多是不熟悉内地的法律法规、产品标准,与内地的商业习惯不同,缺乏内地客户信贷背景资料等。

明明是同一企业位于港深两地的不同总部,却因为各方面的不流通,而难以共享彼此的产业成果。

对此,肖耿提到,“双总部”的概念需要有一个新的思路,“香港的企业可以在深圳,比如在罗湖、前海再设一个办事处”,这个办事处实际上就是第二总部,“它是完全属于香港的,但在深圳办公,办公的意思就是说深圳可以提供办公场地,企业也可以(在深圳)雇一些当地人,但是业务都还是离岸的,是香港的业务,归香港的行业部门来监管。”

肖耿早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提及,港深两地都可共享这些“跨境双总部”公司的税收和GDP贡献,以及产业成果。

肖耿以当年港澳地区与珠三角地区,尤其是香港与深圳的“前店后厂”模式作为类比。过往港澳拥有丰富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而珠三角土地等自然资源、劳动力资源丰富且廉价,于是就形成珠三角完制造环节、香港完成服务环节的以地域分工为主的“前店后厂”合作形式。

肖耿指出,现在是新型“前店后厂”,而且是在金融服务业领域。随着数字金融以及数字监管等数字技术逐渐发展起来,监管也可以突破物理空间以及行政区划的限制,演变到以市场主体的法人单位为基础进行精准监管,即使离岸业务是放在深圳发展,香港同样可以安全高效地监管。

共划虚实“片区”深度合作

不过,就目前而言,企业在港深建立“跨境双总部”存在一定障碍。

肖耿早前在“2022年中国世界经济学会国际金融论坛”上提到,两地存在不同的制度体系,在不同方面的处理方式亦有区别。“这就使得香港一些深层次的矛盾无法解决,香港没有发展的腹地,产业空洞化、住房短缺、收入两极化,经济规模、人口规模也受到限制”,肖耿表示,“而内地大湾区的城市也受到一定的限制,因为内地就是在岸经济体,不太可能像香港这种离岸的经济那么开放。”为扫除这一障碍,肖耿进一步提出,“跨境双总部”还需要有一个顶层设计,即港深共建深度合作经济特区。

肖耿曾在“2022大湾区首席经济学家论坛”演讲上对港深深度合作经济特区进行剖析,譬如香港北部区有三百多平方公里,大部分地方仍未发展开发,“就类似于深圳当年建立经济特区时候,亦是基本上没有开发的。”在这里,就可以划出上述经济特区的香港实体片区。

肖耿续指,经济特区的另一头位于深圳,则可能没有很容易划出实体的片区来,跟香港进行合作,但可以有一些虚拟片区,“允许香港注册的离岸企业在(深圳)这些虚拟片区里设立第二总部,运作和监管归香港,可以按照离岸的标准,为离岸的客户服务,跟内地在岸的企业没有竞争。”

其实,港深共建合作区已早有先例,且已取得可圈可点的成效。一个是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前海合作区去年在地港资企业数量同比增长156%,港资占实际使用外资超过九成,截至今年4月,前海合作区累计注册港资企业已达1.19万家。

另一个是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河套合作区近年频频产出创新科研成果,实质推进和落地高端科研项目逾150个。

肖耿提到,目前深圳和香港还有很多事情需要一步步分阶段推进,“因为香港离岸(业务)的很多企业,可能就会跑到深圳来,它们的服务对象其实都是海外的。”他表示:“反过来,内地很多企业要走出去,譬如走到东南亚或者一带一路的沿线国家,如果在香港有一个办事处,那就很方便。”

他指出:“应该要充分利用‘特区中的特区’制度,在特殊的地区有些特殊的政策,至少让一批特殊的企业采取一个探索的方式,(比如)试点方式、白名单,让他们先做起来。”“这样香港过去物理空间不足的限制条件就不存在了,同样地,从深圳的角度来看,深圳国际化水平不足的短板也可弥补。”肖耿如是表示。

(原标题《有片 | 专家倡港深建深度合作区:“双总部”衔接“双循环”》)

见习编辑 陈丽玲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张克 三审 刘思敏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