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220-222号

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12-02 00:04
摘要

宝安区调整以下街道相关区域防控措施。

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2022〕220号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自2022年12月2日0时起,宝安区调整西乡街道相关区域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解除西乡街道桃源社区桃源居4区7栋3座4单元,劳动社区碧海新苑1栋、2栋A、2栋B,径贝社区华侨新村九巷八号,福中福社区华丰前海湾2期C座1单元高风险区管理。

解除后,西乡街道(除高风险区外)继续保持低风险区管控,期间“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强化社会面管控,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具体由所在街道社区组织实施。

特此通告。

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

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2022〕221号

根据当前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自2022年12月2日0时起,宝安区调整沙井街道相关区域防控措施:

解除沙井街道步涌社区观音塘五巷1号、观音塘五巷3号、观音塘六巷2号、观音塘六巷4号、观音塘七巷3号的高风险区管理。

解除后,沙井街道(除高风险区以外)继续保持低风险区管控,期间“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强化社会面管控,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具体由所在街道社区组织实施。

特此通告。

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

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2022〕222号

根据当前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自2022年12月2日0时起,宝安区调整石岩街道相关区域防控措施:

解除石岩街道上屋社区园岭恒富花园C栋高风险区管理。

解除后,石岩街道(除高风险区以外)继续保持低风险区管控,期间“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强化社会面管控,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具体由所在街道社区组织实施。

特此通告。

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

见习编辑 秦涵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范锦桦 三审 张必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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