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165号)

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11-22 12:57
摘要

解除后,观湖街道实行常态化防控措施,继续加强社会面和密闭性空间管理,具体由所在街道社区组织实施。

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165号)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优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22日12时起,龙华区调整观湖街道相关区域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解除观湖街道鹭湖社区招商观园9栋1单元高风险区管理。

解除后,观湖街道实行常态化防控措施,继续加强社会面和密闭性空间管理,具体由所在街道社区组织实施。

特此通告。

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2日

编辑 郑蔚珩 审读 韩绍俊 二审 桂桐 三审 余晓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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