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评 | 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改革,要深化也要细化
读特评论员 庄媛
2020-07-28 23:30
收录于专题:特评

教育部网站27日公布的消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教育部共同研究起草了《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首要条件,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帽子”、唯论文、唯项目等倾向。

高校教师是我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推动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和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力量。而职称评审是学术职业管理的关键,高校最为核心的评价制度,不仅事关高校教师切身利益,影响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专业能力的提高,更直接关系到大学的办学理念、学术追求和管理模式,关乎正确教育导向的引导。

然而一直以来,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却饱受诟病。原本教师应是“教书育人”的“代言人”,但在高校里教师这个职业却在“异化”:由于高校评价机制和职称评审“唯论文论英雄”,不少高校教师陷入了“SCI崇拜”,将科研作为“主业”,教学反倒沦为“副业”。“重科研轻教学”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高等教育的教学质量,社会各界对此也颇为关注。此外,职称评审还存在行政化主导、程序不够科学等种种现实困境,高校教师也十分头疼,直言“不评不甘心,参评特累心,落评更灰心”。

深化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势在必行。事实上,不止高校教师期待着职称评审制度改革,国家层面也颇为重视。近几年,从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到中办、国办《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再到教育部、人社部《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等,国家接连出台关于改革高校教师评价制度的文件,调整评价指标。地方及高校也结合实际纷纷进行探索,高校长期被吐槽的“教得好不如写得好”的情况正在发生改变。

如今《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意味着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迈出更坚实的一步。一方面,落实高校职称评审自主权,围绕高校教师职称评审重点难点及突出问题而有针对性地提出改革举措,可以增强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效性,例如“不简单把论文、专利、承担项目、获奖情况、出国(出境)学习经历等作为限制性条件”就备受关注;另一方面,以师德为先、以教学为要,通过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也有利于破除束缚高校教师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充分调动广大高校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需要指出的是,职称改革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系统工程,如何确保职称改革风险可控、有序推进、达成预期成效也是重中之重。不少专家和网友就提出,相关改革亮点很容易陷入“知易行难”的困境,例如淡化硬性量化指标,那是否有能够替代这一评价体系的更为科学公正的评价体系?职称评审权下放给高校,不同高校评价标准未必统一,是否会导致“刷职称”“暗箱操作”等问题?种种疑虑都提示,职称评审改革是众望所归,但还需建立更加细化的标准,构建更加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体系和方法,并畅通意见渠道,让评审在阳光下接受监督。

编辑 关越

(作者:读特评论员 庄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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