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回预付款34万余元,深圳市、区消委会助力消费者维权成功

深圳特区报记者 庄瑞玉
2022-11-16 19:23
摘要

2017年至2022年,深圳市消委会共计支持消费者起诉61宗,判决结果均为消费者胜诉,胜诉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93.87元。

11月8日,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收到一名消费者发来的执行款到账截图,该消费者收到了超34万元的退款,至此,长达近一年的支持起诉维权工作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记者获悉,2017年至2022年,深圳市消委会共计支持消费者起诉61宗,判决结果均为消费者胜诉,胜诉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93.87元。

2021年12月6日,福田区消委会受理一起消费者投诉深圳市崇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根公司)的消费纠纷。经福田区消委会调查了解,消费者主张解除合同的原因,系崇根公司频繁更换任课教师、经常约不到课,导致原告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纠纷金额高达三十万余元。

接到投诉后,福田区消委会迅速约谈经营者,然而在区消委会多次调解下,崇根公司态度恶劣,坚持不退还消费者未使用完的预付款,最后拒绝配合区消委会的调解工作。

2021年12月20日,福田区消委会向市消委会提起支持起诉申请,经过对案情初步审查,市消委会接受消费者的委托,联合区消委会支持消费者向崇根公司提起诉讼维权。2022年5月10日消费者收到案件的胜诉判决,法院判决崇根公司向消费者退还剩余预付款并承担相应利息。

然而判决生效后,崇根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市消委会继续积极帮助消费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过长达半年的执行程序,最终将款项扣划至消费者账户,至此判决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消费者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2022年11月8日,消费者收到该公司的退款340914.96元后,立即向市、区消委会工作人员表示了感谢。

市消委会表示,为有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深圳市消委会积极运用法律手段,多次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2017年至2022年,深圳市消委会共计支持消费者起诉61宗。其中调解结案5宗,判决结案29宗,判决结果均为消费者胜诉,胜诉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38709.66元。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18宗,经营者均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接下来,市消委会将充分发挥法律作用,持续对不法经营者提起诉讼,加大对商家的监督力度,致力建设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通过个案的成功示范,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舆论氛围,为消费者依法维权提供坚强后盾。

(原标题《追回预付款34万余元,市区消委会助力消费者维权成功》)

见习编辑 钟诗婷  审读 刘春生 二审 范锦桦 三审 张露锋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庄瑞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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