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检第一检察部党支部:打造“2+1+8”侦查监督和协作配合“福田模式”
深圳特区报记者 彭军 华智超 文/图
2022-09-30 11:18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是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基本任务。刑事立案和侦查环节是国家刑事法律统一正确适用的前哨阵地,对立案和侦查活动实时、全面、有效监督更是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的主要战场。

第一检察部党支部把“桥头堡”构筑在“两项监督”一线,以党建聚焦赋能检察监督主责主业,以部门“小我”之力推进刑事检察“大我”高质量发展。

党的领导要在中心工作中得到充分体现

“两项监督”是做优刑事检察的重要抓手,嵌套于刑事检察的所有业务之中。

“第一检察部在业务部门的编制序列中居于首位,我们不仅要在部门本职业务方面止于至善、示范引领,同时也应在推进刑事检察整体发展进步方面担当作为。”支部班子主动请缨,第一检察部全力承担了福检“两项监督”牵头推进工作。

“两项监督”工作议题进入支部之始,支部一班人伏案交心,跳出部门工作讨论检察发展,将认识的高度直接兑现成工作推进力度。调阅分析全市和本院“两项监督”海量数据、到其他刑事检察业务部门调研沟通、与公安机关面对面座谈交流、借鉴全国检察机关“两项监督”工作经验、收集网罗有关“两项监督”理论调研成果……全体党员干部以冲刺抢先的状态跑好各自的“接力棒”。党支部紧贴改革发展主题凝聚共识,通过发扬党内民主激发担当合力,依靠党建引领把党员、群众的集体智慧和力量转化为统一意志,经过奋战攻坚,具有福检特色的“两项监督”工作拓扑结构图渐渐清晰起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在推动中心工作发展方面强力彰显。

想都是问题,干才是答案

“两项监督”工作拓扑结构图从“施工”图纸到落地实践仍是一个勠力攻坚的艰辛过程。支部班子将办公室就地变成调度指挥部,任务上墙、挂账推进、销号督办,思想上合心、工作上合力、行动上合拍,“施工”进度逐浪推进。

“施工”过程

  • 1月17日,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和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两家共同设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正式揭牌。

  • 3月31日,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联合召开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座谈会,探讨落实办公室设立的相关情况与文件落地情况。

  • 4月13日,福田分局反馈《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方案》的修改意见。

  • 4月14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召开第一次常务会议。

  • 4月15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与公安分局召开协调会议。

  • 4月25日,院党组审议批准《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方案》。

  • 4月29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联席会议召开,《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 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方案》《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 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办理刑事案件直诉制度实施细则>的工作办法(试行)》文件会签出台。

“2+1+8”侦查监督和协作配合“福田模式”示意图

至此,“两项监督”工作拓扑结构图“竣工”变现,由第一检察部党支部主力攻坚形成的“2+1+8”侦查监督和协作配合“福田模式”正式上线运行。

精准不仅是一种思维 更是一种目标

“2+1+8”侦查监督和协作配合“福田模式”创建运行以来,机制运行座谈会、办公室常务会议、案件通报协调会、检警同堂培训等活动常态化开展,侦查监督关口前移并逐步构筑固化,逐渐成为检警共建共享共赢的“一站式”法律监督集散地,检警信息不对称、执法司法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得到全面改善,推动案件介入、联合督办、监督协作、咨询指导、信息共享向规范化、同向化迈进,标志着检警之间由“单向监督”向“双向协同”转变。

自今年5月份以来,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靠前监督,通过开展摸排案件线索、清理挂案积案、清查“以罚代刑”等专项工作,监督立案36件,监督撤案13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60件次,侦查机关全部采纳,纠正侦查机关遗漏提请逮捕和遗漏移送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及同案犯30人,纠正漏捕、漏诉犯罪嫌疑人及同案人获得判决49人,判处有期徒刑以上42人。

第一检察部党支部书记苏佩钦在整理“2+1+8”侦查监督和协作配合“福田模式”的机制优势时总结道:精准监督、精准履职的目的是精准实现刑事法律的统一正确适用。

“精准”是“2+1+8”侦查监督和协作配合“福田模式”展现出来的最强优势。检警双方通过理念转进、队伍建设、工作联动等全要素协作,推动信息共享、实时监督的有效运行,有力促进了检警双方主动适应刑事犯罪结构性变化,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检察理念和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现精准履职。

同时,该模式又提供了一个开放的长效协作机制,检察机关在精准监督纠正个案的同时,敏于、善于发现类案、普遍性问题,通过联席会议、研判会商、定期通报等机制,在司法实践中不断精准规范执法司法标准,确保刑事法律得到统一正确适用。

而在诸多“精准”之中,党建“精准”发力,则是“2+1+8”侦查监督和协作配合“福田模式”创建运行的动力源、催化剂,第一检察部党支部党建业务“双融双促”工作在推进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上开花结果。

编辑 姚静霞  审核 麦苗茵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彭军 华智超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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