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检公益诉讼检察与红树的亲密接触源于福田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依法开展的“红树林”生态保护行动。位于深圳湾东北岸深圳河口的红树林鸟类自然保护区是我国唯一位于市区、 面积最小的自然保护区,被生态专家称为“袖珍型保护区”。为了保护这颗生态“珍珠”,第五检察部能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促成11家单位成立全国首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联盟,构建了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协同联动长效机制。
红树由此走进了福田公益诉讼检察,“红树精神”以特有的伴随有效促成了第五检察部党建和业务的深度融合,引领公益诉讼检察在守护群众美好生活的道路上阔步前行。
之所以称为“红树”,因为它的树皮内富含单宁酸,单宁酸遇到空气氧化后,树木就会变成红色。红树所体现出来的精神精准契合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赓续与生俱来的红色基因,在依法能动履职过程中将“一切从政治上看”融入血液、浸入骨髓,确保在每一个具体案件中体现政治站位的“履职章旨”。
第五检察部党支部用“红树精神”砥砺“益”心向党的政治品质,把“书记项目”作为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发展的强引擎,通过“冲进去、跳出来”两步走,用办案架桥开路,用实效获得认同,全力提升公益诉讼公信力。
起步之初,党支部“书记项目”紧扣公益保护“国家队”的角色定位,叫响了“横下一条心、办出一批案、冲破一线天、趟出一条路”的口号,在线索发现、法理支撑、合力推进三个方面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公益诉讼适用领域和工作机制。成功办理深圳市首例判决的公益诉讼案件,成功督促行政机关挽回国有财产损失1.98亿元人民币创广东省督促罚没金额新高等等,用“办案说话”,在全新而陌生的领域临门一脚,以起步即冲刺的力度推开了福田公益诉讼检察的精彩开局,确保了党中央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重大决策布局在福田落地落实。
随着公益诉讼检察影响力的不断扩大,在超大城市的中心城区如何能动履职,有效融入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建设的问题进入了党支部的议事范围,“书记项目”的攻坚方向转向了公益诉讼检察更加广阔的领域。
基于这样的认识,福田公益诉讼检察推动公益之诉、督促之诉、协同之诉一体构建,通过办案实效的“独角戏”获得了广泛认同并不断促成了能动履职的“朋友圈”,“双赢共赢多赢”“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精准监督”“跟进监督”等新时代司法检察理念在第五检察部“下载运行”,多部门联动“一盘棋”,推出“四检合一”的公益诉讼案件协同办理机制,红树林生态保护联盟应势而生。自成立以来,督促全面清拆违法占用自然保护区土地长达18年的加油站、洗车场等设施,拆除占用保护区红线面积3051.07平方米的违法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督促复绿面积3554.99平方米,修复生态资源环境等等,生态联盟机制结出了累累硕果。
检察办案无小事,事事连政治。把“红树精神”作为推进党建业务深度融合的“探照灯”,把政治统领作为最精准的履职“定盘星”,始终做到与党同心、与法同心、与民同心;把群众关切作为最精密的履职“坐标系”,做到“益”心为民,办好群众的身边案,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把法治引领作为最坚实的履职“压舱石”,像“红树”一样努力构建内生的法治生态,以“精于办案而又不止于办案”的工作思路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第五检察部党支部以“红树精神”为依托,用自己独特的路径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促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用生动的实践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益诉讼检察的制度优势。
第五检察部党支部以“红树精神”为载体,强化党建与业务的深度融合,在“双融双促”中贡献了福田公益诉讼检察的答题思路,形成了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示范院基层样板行动中的率先示范。
编辑 姚静霞 审核 麦苗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