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通报

幸福福田
2022-09-08 18:56
摘要

结合市、区有关单位,我局及各街道办事处督导检查情况,现将近期未严格执行防疫措施的案例通报如下。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关于近期未严格执行防疫措施案例的

警示通报

各物业服务企业、各街道办事处:

当前是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时刻,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筑牢社区小区疫情防控工作重要防线,结合市、区有关单位,我局及各街道办事处督导检查情况,现将近期未严格执行防疫措施的案例通报如下:

一、深圳市特皓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管项目特皓苑,在9月3日-9月4日“两轮核酸检测”期间,对在管项目公共区域内非必要的人员聚集活动未予以及时劝阻。

二、深圳市中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管项目中洲滨海华府一期,在9月3日-9月4日“两轮核酸检测”期间,对在管项目公共区域内非必要的人员聚集活动未予以及时劝阻、未督促进入人员佩戴口罩。

三、深圳市亿民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管项目橄榄鹏苑,近期存在卡口工作人员未督促全部进入人员在“电子哨兵”打卡登记或扫“场所码”、未督促进入人员佩戴口罩的情况,经街道约谈、警告后未整改到位。

四、深圳市宝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管项目依岚花园,近期存在卡口工作人员未督促全部进入人员在“电子哨兵”打卡登记或扫“场所码”、未督促进入人员佩戴口罩的情况,经街道约谈、警告后未整改到位。

五、深圳市国贸美生活服务有限公司在管项目皇御苑,在8月24日,卡口工作人员未督促全部进入人员在“电子哨兵”打卡登记或扫“场所码”,存在人员尾随进入小区的情况。

上述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和市、区两级最新防疫要求。根据《深圳市物业服务评价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局已对上述存在问题的物业服务企业启动不良行为认定程序。

请各物业服务企业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对照开展自查自纠,立即对所有在管项目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职责。

一是严格执行分级分类防控措施,根据《深圳市福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318号)》(点击查看)的要求,除指定区域及高、中风险区以外,各类卡口24小时值守,严格执行体温必测、口罩必戴,查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及24小时内核酸采样记录),居民进出须在“电子哨兵”打卡登记(无“电子哨兵”的必扫“场所码”)。全面实行“居民白名单制”管理。非本小区、城中村居民谢绝进入。

二是严格落实物业管理区域人、物、环境协同防控措施,做好物资储备,加强各类场所环境卫生、消毒消杀、通风换气等工作,特别是注意加强密闭空间管理。

三是加强物业服务,各物业服务企业,特别是企业一线工作人员要服务居民、关爱群众,提升服务技巧和水平,切实提升全行业服务质量和水平。

特此通报。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9月8日

(原标题《警示通报 》)

编辑 编辑-张克(客户端)审读 吴剑林审核 编辑-李怡天(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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