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遗产是否需要单独立法?听一听福田法学会“民断是非”
深圳特区报记者 彭军 华智超
2022-08-29 23:00

随着数字货币与区块链等新技术的发展,大众购买的数字产品、服务也成为了有别于现实财产的另一种资产。与此同时,逝者的支付宝、微信等数字遗产的处理也引起了越来越多人的关注和重视。目前我国《民法典》已针对数字资产的法律保护作出相应规定,但对于数字遗产的界定、继承等问题,现行法律仍未有明确规定。在此背景下,当今中国是否有必要对数字遗产单独立法?

8月27日晚,由深圳市法学会、深圳市民商事调解中心和深圳图书馆共同主办,深圳市福田区法学会、深圳市北鹏前沿科技法律研究院等部门共同承办的大型思辨性公益普法活动“民断是非”——深圳市福田区法学会专场,针对“数字遗产是否需要单独立法”,由清北联队(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清华大学清华伯克利深圳学院)和华南理工大学辩论队的优秀辩手们展开精彩辩论。活动还邀请了深圳市北鹏前沿科技法律研究院理事、副院长王青兰博士作为点评专家,辖区市民作为大众评审共同探讨数字遗产相关问题。

辩论场上,正方认为在科技快速发展的今天,数据信息、虚拟财产的纠纷越来越多,数字遗产涉及的不仅是纯粹的民法问题,还涉及到网络运营商的管理配合、行政方面的监管等。据此正方辩手认为,在处理数字遗产问题时,需要平衡逝者隐私保护、继承人继承权利、平台正当商业自决权等,是现行法律无法做到的,必须单独立法。

反方则追溯法理,提出《民法典》对数字遗产做了一个原则性规定,弥补了我国法律在虚拟财产保护问题上的空白,现阶段数字遗产还存在诸多需要探索的问题。因此反方辩手认为,对于精神价值占主导的数字遗产继承,现有法条暂时还处于悬空不能统一定性的问题,公权力机关如若要介入也可以采用司法解释,没有必要对数字遗产的继承立法。

台上双方观点鲜明,引人深思。台下八位来自各行各业的大众评审在辩论结束后,也纷纷亮出自己的观点,给现场观众带来了多角度的思考与启发,充分体现了“是非民来断”的活动特色。

最后,深圳市北鹏前沿科技法律研究院理事、副院长王青兰博士针对本次辩题进行了全面解析。她表示,目前相关市场还在逐步培育中,数字孪生、元宇宙等新媒介会把我们带入一个更为虚拟的数字世界,现阶段较难对数字遗产的法律性质进行清晰的界定。因此,现阶段即便要立法,也暂不需要在法理层面上对数字遗产的权利属性问题做出明确规定,但可以通过立法对数字遗产进行类型化列举,承认其对应的人格权益及财产权益,引导并督促平台尽到用户生前管理的告知义务,要求平台给予用户充分的选择权,提高用户生前个人隐私管理及财产处理的意识,从而回应实务中面临的治理需求。

编辑 刘思凡  审核 麦苗茵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彭军 华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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