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次荣膺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深圳特区报记者 关炜瀛
2022-08-18 08:33

2022年3月,中央文明办公布了2021年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结果,深圳在30个省会、副省级全国文明城市中,排名第二,取得历史最好成绩,再次获得中央文明办通报表扬。自2005年获评首届全国文明城市,深圳至今已连续六次荣膺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全国文明城市是国内所有城市品牌中含金量最高、创建难度最大的一个,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目前国内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也是最具有价值的城市品牌。

以法治促进文明,是深圳文明创建工作的显著特征之一。深圳不断探索城市文明建设法治化新路径,2021年3月,最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条例》正式施行,以法治的刚性力量推动市民文明素养和城市文明程度的提升。同年4月,首次发布年度文明行为规范实施主题和不文明行为治理清单,将文明行为要求从道德“软约束”变成法律“硬约束”。市民参与征集的2022年度文明行为规范实施主题和不文明行为治理清单也已于今年6月公布。

文明城市不仅表现在市容市貌整洁美观,更体现在市民所拥有的“美丽心灵”。深圳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逐步成为深圳人自觉的行为准则。继2020年7月市文明委印发《深圳市加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方案》后,2021年,深圳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深圳市民文明素养提升行动纲要(2021-2025年)》,围绕“城市文明典范”的战略定位,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要求的时代新人。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在人民群众心坎上,是深圳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今年6月印发的《深圳市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行动纲要》,把“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拓展行动”列为重点行动之一,提出要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实现全覆盖,打造精准对接群众需求的服务项目。

以先行示范之姿勇攀文明高峰,深圳文明创建工作以常态促长效,正朝着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这一“皇冠上的明珠”稳步迈进。

(原标题《六次荣膺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见习编辑 韩湘 审读 吴剑林  审核 桂桐 张玉洁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关炜瀛)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