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护士在抢救病人时看手机?官方回应来了!
深圳法宣号
2022-07-18 20:16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有网友发视频称,一医院护士在抢救过程中玩手机,视频发出后引发关注。7月17日下午,浙江省象山县卫生健康局发布通报。


通报称,该护士为象山县第一人民医院儿科副护士长。2022年7月15日上午9时多,一名三岁患儿来象山县第一人民医院就诊,因病情严重,医院当即组织抢救,从上午11时许开始抢救,12时45分,因抢救无效,与家属解释后,家属签字同意放弃抢救。鉴于部分其他在场亲属的要求,医务人员仍继续实施心肺复苏等有关措施进行抢救,15时40分,宣布该患儿死亡。


此截图系该护士长与被呼叫护士的通话记录

视频中发生的时间约在14时55分,视频中的护士长和医生已连续进行长时间的心肺复苏操作,该护士长通过手机免提呼叫另一护士前来协助抢救。呼叫后不久,准备再打给另一位医生来协助抢救,就在按完手机开锁密码后,发现有家属在病区抢救室拍摄视频,担心引起误解,随即收起手机。在另一护士到岗协助后,该护士长去现场叫了本想用手机呼叫的医生前来继续协助抢救。

该护士长在抢救过程中因工作需要使用手机,并不存在主观玩手机行为。下一步,该局将妥善处理好相关后续事宜。

护士长为了抢救病人用手机联络其他医护人员,却被“有心人”拍摄下来,并编撰出一段与事实不符的故事,在网络上进行传播。如此造谣,良心不会痛吗?长期以来,总有人在网络上乐此不疲地制造传播谣言,在他们之间,有人可能认为捏造“故事”只是一场恶作剧,算不上大错。有人可能为了博人眼球,哗众取宠。还有人出于明显恶意,刻意散布谣言来混淆视听、制造混乱。更有甚者,一些人怀着逐利动机,通过大肆编造、散布、炒作、扩散谣言,来获取实实在在的利益。动机虽有不同,但谣言一旦形成、传播扩散,其造成的巨大社会危害后果就往往远超造谣传谣者的控制和预料。因此,无论出于何种心态动机,制造传播谣言的错误行为都必须坚决杜绝。

谣言止于智者,更止于法律。

民事责任方面,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商业信誉的,依据法律规定,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还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另外,《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如果散布谣言,构成犯罪的要依据《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 方骏 审核 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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