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监委聘请15名特约监察员 监督和帮助纪检监察机关更好地开展工作
宝安日报记者 徐迅 通讯员 宝纪宣
2022-07-12 23:08

7月7日下午,宝安区监委召开第二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优选聘请15名特约监察员。会议宣读了《深圳市宝安区监察委员会关于聘请第二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全体特约监察员现场签订《履职承诺书》,2名特约监察员代表作表态发言。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张松出席会议,为特约监察员颁发聘书并讲话。

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深圳市宝安区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等规定,深圳市宝安区监察委员会决定聘请(以姓氏笔画为序)王亚维、王伟邦、王凌云(女)、朱龙敏、池蕾(女)、李林冬、张朝辉(女)、陈伟明、范宏勇、金锦宏、徐世明、黄振辉、甄利建、蔡巧宝(女)、穆林为深圳市宝安区监察委员会第二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6年9月。

会议指出,特约监察员制度既是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监督帮助纪检监察机关更好履职的重要举措,又是广泛凝聚社会反腐共识的实际需要,更是增强反腐工作合力的重要途径。

会议要求,特约监察员要积极作为、认真履职,监督和帮助纪检监察机关更好地开展工作,切实发挥好监督、参谋咨询、桥梁纽带和舆论引导作用;全区监察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落实服务保障、加强沟通协作,用心用情用力服务保障特约监察员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助力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宝安日报)

编辑 昌慧 审核 谭凤希

(作者:宝安日报记者 徐迅 通讯员 宝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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