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心脏移植术”等47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有调整
深圳特区报记者 庄瑞玉
2022-07-04 19:08

记者从深圳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按照《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心脏移植等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规定及临床实际需求,深圳市医保局须明确文中96个修订项目的本市政府指导价。2022年6月30日,深圳市医保局印发了《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心脏移植术”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的通知》(深医保发〔2022〕12号),重新制定其中47项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政府指导价,明确其余49项修订项目的价格执行规则,并于2022年7月1日起执行。

本次政策涉及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分为“须重新定价项目”和“无须重新定价项目”。市医保局充分考虑“医、患、保”三方利益,以质价相符原则制定合理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

其中,须重新定价项目47项,包括“修订后无现行价格,须进行定价项目”21项,“修订后有现行价格,医疗机构申请重新定价项目”26项。这些项目本身进行了调整或长时间没有调价,成本发生了重大变化,需要在成本测算的基础上进行重新定价。

无需重新定价项目49项,包括“修订后取消”和“有现行价格、无医疗机构申报重新定价的项目”2种。

本次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市医保局严格按照定价规程执行,主要包括:医疗机构申请→成本监审(现场审核人力、医用耗材、设备等实际消耗)→价格调查(相关省市、同类项目价格情况;相关物耗的市场公允价格)→专家定价论证→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社会公示→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报告省医保局、报市政府审批。在成本测算结果的基础上,市医保局综合考虑相关省市、同类项目合理比价关系、价格水平波动情况、患者负担等因素,制定出“心脏移植术”等47项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

详情点击: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心脏移植术”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的通知

(原标题《本月起,“心脏移植术”等47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有调整》)

见习编辑 饶欢  审读 吴剑林 审核 范锦桦 关越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庄瑞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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