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深圳光明的黄某是一家副食商行的仓管员。从 2013 年入职便恪尽职守的他,在偶然发现"监守自盗"来钱迅速后,便一发不可收拾。短短半年内盗窃自己看管的仓库 21 次,获利近 10 万元。7 月 16 日,记者从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了解了该案件。
近日,在光明某社区经营副食生意的刘先生清点仓库货物时,意外发现货物数目严重不足。反复查看仓库内的监控后,刘先生发现,负责看管仓库的管理员黄某形迹可疑,于是立即报警。
光明公安分局马田派出所接到报警后,仔细查看了刘先生提供的视频,并根据相应的作案时间连续追查。果不其然,黄某多次在下班时间,甚至是三更半夜搬运仓库货物,并在不同的地点将货物移交给他人。
掌握该线索后,民警当天就将黄某传唤至派出所调查,并根据黄某的供述成功抓获负责转卖盗窃货物的杨某。
▲黄某被抓。
经审讯,黄某和杨某对合伙盗窃仓库货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黄某交代,自己担任仓管员多年,深得老板刘先生的信任。在上班期间,刘先生每天早上会将包含有仓库钥匙的一大串钥匙交给他。下班锁好仓库后,黄某再将钥匙归还。由于对黄某的信任,刘先生一般不会查看黄某交还的钥匙串有无仓库钥匙。正是这个小漏洞,为黄某"监守自盗"创造了绝佳的条件。
去年,黄某因手头拮据,怀着"偶尔拿一点点也不会有人知道"的侥幸心理,联系上了好友杨某,并告知他自己的想法。
得知黄某想要盗卖自己看管的仓库货物,杨某不但没有劝阻,反而出谋划策,答应帮助黄某"销货"。2019 年 3 月,两人第一次合作,成功从仓库盗卖十余件货物,获利 2700 元。尝到甜头后,黄某更加得寸进尺,和杨某作案也愈加频繁,偷的货物也越来越多。不到一年时间,他便盗窃 21 次,获利近 10 万元。
目前,黄某、杨某均被光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深圳晚报供稿)
编辑 苗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