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占鹊巢”如何破?坪山法院善意文明执行妥善腾退
读特记者 戚金城 通讯员 邓庆元 刘斌
2020-07-16 20:52

执行是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今年以来,面对疫情防控和执行办案的双重压力,坪山法院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影响,让执行工作更有温度。

日前,坪山法院开展了一场紧张有序的集中执行行动。活动中,该院解锁执行新技能,通过延缓期限、另屋迁移等灵活方式,顺利执结3起返还租赁房屋的执行案件,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既快速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有力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共克时艰 延缓期限恤民情

在深圳某电子公司与深圳某科技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约定了5个月的搬迁期限,深圳某科技公司应于约定期限内搬离并返还涉案厂房。但期限届满后,深圳某电子公司迟迟未搬离并返还上述厂房。深圳某科技公司遂向坪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深圳某电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履行义务。深圳某电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某联系法院称因厂房内搬迁物较多且受疫情影响导致搬迁速度较慢,但向法院承诺将于一个月内搬迁完毕。考虑疫情原因以及复工复产情况,承办法官向申请执行人反馈了该情况,经协调,申请执行人同意将搬迁时间延长一个月。被执行人向法院承诺后,也开始启动搬迁工作。

延期届满后,承办法官前往涉案厂房查看情况,发现该厂房内大部分已搬完,尚余小部分机器设备未搬完,被执行人反映称因梅雨季节,雨水较多影响了搬迁进程。据此,承办法官责令深圳某电子公司务必在两个星期内完成搬迁工作,否则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予以强制搬迁。

日前,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一起来到法院,向法院确认涉案厂房已搬空,且交接完毕,租金也已结清,向法院申请结案。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及时止损 另屋迁移解民忧

深圳某发展公司向坪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强制被执行人潘某搬离位于坑梓街道人民西路某号商铺,并支付租金以及占有使用费。申请执行人反映,从纠纷发生至申请强制执行已将近10个月,被执行人潘某一直下落不明,拖欠租金、不予返还商铺,期间租金损失较多,希望法院加快执行进度。

立案后,执行法官第二天立即前往涉案房屋现场调查,发现涉案房屋为一家餐馆,该餐馆已停业多时,大门紧闭,房屋内尚留存有桌椅、空调以及厨房设备等较多财产。为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经合议后张贴公告,责令房屋占有人于15日内迁出涉案房屋。在公告期限过后,由于被执行人仍无法联系,且仍不搬离,法院决定强制腾空,并由申请执行人提供场所妥善保管房屋内留存的物品。

日前,坪山法院准许申请执行人组织腾空涉案房屋,将房屋内物品搬至其它地点集中存放并由申请执行人负责保管。在腾空完涉案房屋后,法院将涉案房屋移交申请执行人深圳某发展公司,申请执行人确认接收完毕,至此搬迁完毕,目前正在对相关财产进行评估拍卖。

阳光高效 及时交房安民心

申请执行人李某与陈某开设的个体工商户陈某商店曾达成口头租赁协议,由陈某租赁了李某位于坪山区坑梓街道某住宅区某号1楼。后因房屋涉及征收拆迁,李某不愿再出租,双方就租赁合同产生纠纷。后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陈某商店应于约定期限内搬离涉案房屋。然而到期后,陈某一直不予搬离,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发出执行通知书并联系被执行人陈某商店经营者陈某。但陈某不接听电话,遂向陈某发出执行短信通知其搬离,由于陈某拒不理会,承办法官决定前往涉案房屋现场调查,发现房屋内部分物品已搬离,但涉案房屋已上锁。次日,因陈某无法联系,承办法官决定联系其诉讼阶段委托代理人王某以获取陈某相关线索,经过耐心沟通,陈某通过诉讼代理人将房屋钥匙交回法院,且向法院承诺涉案房屋内的物品由申请执行人自行处置。当日,承办法官即联系申请执行人到场领取钥匙并现场移交。申请执行人对法院的工作效率十分赞赏,主动承担了案件执行费用,案件执行完毕。

编辑 程思玮

(作者:读特记者 戚金城 通讯员 邓庆元 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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