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枫桥经验”,广东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深圳特区报记者 严俊伟 通讯员 粤司宣
2022-05-27 10:14

2022年初,韶关市浈江区的一处住宅楼启动电梯加装工程,但因低层住户业主提出反对意见,工程申报进展受阻。浈江区司法局乐园司法所与当地社区以及在社区挂点的法律顾问黄律师组成调解小组,组织加装电梯筹备小组与持反对意见的业主“面对面”进行调解。在调解小组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该住宅的居民终于圆了“电梯梦”。

图片来源:广东省司法厅

开展常态化矛盾纠纷分析研判 提高矛盾化解精准度

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就更强。广东省司法厅27日消息,2022年以来,广东省司法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作用,解决了群众大量的“急难愁盼”,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力平安广东、法治广东建设。

为提高矛盾纠纷化解的精准度,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质化解,广东省司法厅出台做好人民调解“后半篇文章”工作机制。各地司法行政部门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按照基层司法所每月一次,县(市、区)司法局每季度一次,地级以上市司法局每半年一次开展常态化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对涉疫情防控、企业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劳动争议、消费、医疗以及婚姻家庭等多发频发的矛盾纠纷,积极组织调处化解。截至2022年第一季度,广东省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8.78万件,调处疑难复杂案件3500多件,调解协议涉及金额约30亿元。

据介绍,省司法厅指导各地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非诉讼纠纷化解中心和调解中心,统筹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组建专业调解服务团队进行化解,形成协调联动、多元化解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佛山在全省率先建立完善调解与公证对接机制,成立顺德区调解与公证对接北滘工作室、南海区调解与公证对接桂城工作室,发挥调解和公证共同化解社会矛盾的职能优势,丰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途径。

另一方面,疫情防控以来,社会矛盾纠纷呈现不少新特点、新动向。为高效化解疫情防控期间的矛盾纠纷,助力我省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统筹”,省司法厅指导各地司法行政机关组织人民调解员积极加入志愿服务队伍,发放村(居)民依法防控告知书,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耐心讲解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及政策;充分发挥商事商会、行业协会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大力宣传抗疫扶持相关政策措施,针对企业因疫情引发的生产经营、合同履行、金融借贷、劳动争议等矛盾纠纷,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及时调处,积极为困难企业纾难解困。

2022年3月31日晚,珠海市香洲区某小区疫情防控志愿者梁某与居民曾某因佩戴口罩问题发生口角,继而产生纠纷并报警,辖区内的人民调解员迅速介入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纠纷和平化解。

为有效减少疫情防控期间人员流动聚集,广东省司法厅积极引导群众运用广东法律服务网以及粤省事、“广东慧调解”微信小程序、公众号等开展调解预约、咨询和线上调解等服务,通过“非接触”和专业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原标题《新时代“枫桥经验”,广东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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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严俊伟 通讯员 粤司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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