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镇消防救援所试点示范创建并挂牌成立。记者了解到,这是深圳首个镇街“消防救援所”。该所的成立,旨在进一步完善基层消防管理工作体制机制建设,构建与基层镇街相适应的社会火灾防控和救援体系,探索消防“共管共治”“共管共建”工作新路子。
深圳首个镇街“消防救援所”挂牌试运行
结合光明、大鹏、深汕消防救援大队在基层消防安全治理探索与实践的经验,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分三种模式开展街道“消防救援所”试点建设工作。此次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镇消防救援所的成立,是推动基层落实“防消宣”一体化、消防委托执法业务实现属地政府权责一致、打通基层消防工作“最后1公里”的有力举措,也是探索创建“深汕模式消防队站”的有效手段。
鲘门镇消防救援所组织架构(试行)
记者了解到,鲘门镇消防救援所与深汕消防救援大队鲘门执勤点合署办公,镇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也设在所内实体运行。该所设有所长、副所长、辅助执法(派驻)文员等15名工作人员,管辖鲘门镇火灾防控、消防宣传、灭火救援等相关工作,配备消防救援人员15人,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
原标题(《深圳首个镇街“消防救援所”挂牌试运行》)
见习编辑 饶欢 审读 吴剑林 审核 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