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矛盾,化纠纷,让人民群众遇到烦心事不再烦心,是法治城市建设过程中必须攻克的难关。深圳市司法局深入贯彻广东省司法厅工作部署和深圳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今年2月底,深圳市司法局部署开展基层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处置在小,有效化解在基层。
聚集重点领域整合力量多元化解
深圳市司法局将日常排查、重点排查相结合,整合司法行政力量,指导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在基层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中聚焦医疗、劳动争议、物业管理、涉疫房屋租赁纠纷、校外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排查全覆盖,做到精准研判。
同时,统筹人民调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法律服务资源,建立专门调解服务团队进行化解。
创新方式方法及时有效化解
城市发展日新月异,矛盾纠纷亦呈现出多样化、多发性等特点,传统的人民调解方式渐渐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唯有不断创新才能在矛盾纠纷化解中赢得“先机”。
深圳市各区结合辖区矛盾纠纷特点延伸人民调解组织,在产业园区、物业小区、大型商圈等设立“移动调解室”、公布调解员联系方式,广泛使用扫描申请、线上调解等方式,将纠纷就地解决。
做实人民调解“后半篇文章”
治标之时还需治本,让矛盾纠纷从根源上化解。推进矛盾纠纷类案同处,源头预防,努力实现“调解一起纠纷,解决一批问题,预防一类矛盾”;指导调解组织广泛运用成功的调解案例开展普法活动,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等非诉方式解决争议,避免当事人使用过激手段解决纠纷而产生的一系列其他问题,增加矛盾纠纷化解的难度。
下一步,深圳市司法局将再动员再部署,采取召开会议或调研听取各区落实情况汇报,采取不同的形式督促各区司法行政部门整合力量,指导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大胆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广泛使用信息化手段为辖区居民提供优质便捷的调解服务;广泛开展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挖掘基层单位好的经验做法,深化“人民调解后半篇文章”工作机制,加强诉源治理,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原标题《深圳市司法局扎实推进基层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