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坪山区企业足不出户 就能学习民法典课程
读特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司新宣 文 / 图
2020-07-08 21:40

近日,深圳市坪山区司法局、坪山区普法办、坪山区律工委为切实做好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专门组织民法典党员讲师开展民法典进企业第一课宣讲活动。

坪山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副部长、二级检察官林加亮,坪山区律工委副主任、广东法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茂淑受邀作为讲师宣讲,坪山区司法局钟远平副局长及洲明科技园相关负责人、员工等 100 余人参加活动。

钟远平首先对民法典进企业的系列活动进行工作部署,并就民法典解读宣讲学习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新法解读突出一个"准"。针对民法典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附则七编分别开展专题讲座,解读民法典涉企有关条款。二是以案释法突出一个"实"。结合相关的纠纷典型案例和涉企案例,在宣讲过程中通过模拟法庭等多种方式,为企业法治建设和员工个人提出实实在在的法律建议。三是讨论交流突出一个"用"。宣讲现场组织专题讨论交流,结合企业工作实际,开展企业法治体检工作,做好企业法治文化建设。

▲坪山区党员讲师开展民法典进企业第一课宣讲活动。

随后,讲师林加亮带领与会者以公益诉讼视角看民法典,了解民法典的变化历程,针对民法典第九条绿色原则深入展开讲解。讲师李茂淑从民法典在日常个人生活的案例运用进行了详细解读。

在最后的提问环节,企业员工提出了自己身边遇到的法律问题,讲师们逐一进行了解答。企业负责人表示:"这次宣传活动非常有意义,不仅让员工们对民法典有了更深的了解和认识,同时也让我们企业经营者懂得了民法典是我们权利的‘保障书’,帮助我们提高法治观念和依法经营的意识。"

坪山区司法局方面表示将继续以党建为引领,统筹好坪山区民法典宣讲团,做到常态宣传与集中宣传、宣传与实践相结合,继续开展民法典宣讲"五进"活动,形成全方位的宣传氛围,助力推动民法典实施进程。

(深圳晚报供稿)

编辑 庄思嘉

(作者:读特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司新宣 文 /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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