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当下哪部剧
让人泪点频繁却又格外“上头”,
那一定非《人世间》莫属!
热播剧《人世间》根据梁晓声的同名小说改编,以居住在东北某省会城市的一户周姓人家三代人的视角,描绘了十几位平民子弟在近50年时间内所经历的跌宕起伏的人生,全面展示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所经历的翻天覆地的社会巨变,歌颂了中国人民拼搏向上、艰苦奋斗的伟大历程,以及勤劳正直、自尊自强的美好内心。
剧中人物无论大小,都是丰满、完整的,主角没有光环加身,配角没有工具化,这部以普通中国家庭生活为白描对象的电视剧,让观众收获了久违的感动。
追剧普法两不误,抛开年代背景,今天,带大家一起用现行法律解锁《人世间》中隐藏的法律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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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秉昆(雷佳音饰)从木材厂辞职后,来到酱油厂上班。他被安排在酱油厂最辛苦的车间——出渣车间当苦力,这里不仅生产条件差,还存在容易导致工人患上风湿性心脏病的通风问题,周秉昆为工友们鸣不平,但他不知道厂领导已经在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
在现实生活中,因为工作导致生病算不算工伤?
该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如果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导致突发疾病,或在工作过程中所受到的伤害造成身体损害以及因职业病而诱发疾病,这些情形在通常情况下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但如果是因为劳动者自身身体原因产生的疾病,则一般不会被认定为工伤。根据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采用有效的防护措施,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及相关权益。
2
周楠(吴幸键饰)是郑娟(殷桃饰)被骆士宾(于震饰)强暴后生下的孩子。后来,郑娟嫁给周秉昆,周楠由周家抚养长大。十多年后,就在周家生活蒸蒸日上时,在外打拼事业有成的骆士宾再次出现打破了这份宁静,他要求郑娟将周楠的抚养权给他。
那么,骆士宾能否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关于非婚生子女抚养权问题,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根据剧情,周楠从小由周家抚养长大,在骆士宾出现时,周楠已是高中生,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在确定抚养权的问题上,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即应当尊重剧中周楠本人的真实意愿。另外,针对因暴力发生性行为所生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我国法律精神也倾向于保障被害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序良俗,避免其遭受二次伤害。
值得一提的是,骆士宾以暴力手段强奸郑娟的行为,依据刑法第八十七条和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涉嫌构成强奸罪;强奸罪的一般追诉时效是十年,具有法定从重情节的追诉时效为二十年。另外,依据刑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结合剧情来说,郑娟虽然没有在案发后第一时间报警,但骆士宾在强奸后因其他行为受到了刑事处罚,对其前罪的追诉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可根据剧情判断骆士宾是否在法定的追诉时效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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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本分的周秉昆,没有哥哥和姐姐的远大理想,他的人生目标就是能让亲人跟着他吃好住好。周秉昆靠着自己的勤劳善良,开了饭店和书店,更是用攒下的钱买下一套大房子。一家人兴高采烈地搬进了新家,可谁成想,还没住多久就被通知要搬走,原来周秉昆买的这个房子被人骗了,收钱的人并不是房主,真正的房主即将从国外回来。无奈之下,周秉昆只能带着一家老小又回到老宅。
在现实生活中,买房被骗应该怎么办?
生活中遇到买房被骗的情形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警,同时可以提供相关沟通记录、交易流水等证据材料。购房者在购入不动产前应进行必要的核实,审查是否存在其他优先权利,可以通过预告登记等方式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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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蓉(宋佳饰)的女儿冯玥(胡连馨饰)和周楠从小一起长大,感情深厚,在得知周楠并非舅舅周秉昆亲生时,冯玥内心非常欢喜。原来冯玥一直喜欢周楠,只是以前她把这份喜欢当作是亲情,知道周楠跟自己没有血缘关系以后,冯玥才明白她内心的这份喜欢原来是爱情。
那么,这种情况下“表兄妹”可以结婚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在剧中,周楠并非周秉昆亲生儿子,冯玥与周楠之间既不是直系血亲,也不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两人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表兄妹,冯玥与周楠可以结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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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秉昆的哥哥周秉义(辛柏青饰)被调到军工厂担任党委书记,这时的军工厂正面临转型,工人们何去何从还是未知数。于是,不少工人偷拿工厂里的零件出去卖,周秉义明白工人也是迫于无奈,于是,他只身前往国外寻找出路。
在现实生活中,员工利用职务之便盗卖用人单位财产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员工利用职务之便盗卖用人单位财产的行为涉嫌职务侵占罪,若员工是国家工作人员,则涉嫌贪污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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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秉昆的好友乔春燕(黄小蕾饰)在一家洗浴中心当副总。这个洗浴中心内有不正当业务,其老板为了躲避警方扫黄,通过乔春燕认识了当地公安局副局长龚维则(房子斌饰),并借着送茶叶的名义,送给龚维则满满两盒百元大钞。龚维则收下这两大罐“茶叶”,逐渐走上腐败之路。
龚维则的行为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龚维则收受财物和帮助洗浴中心躲避警方扫黄的行为,分别涉嫌受贿罪和徇私枉法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将依据受贿罪和徇私枉法罪中处罚较重的规定对其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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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楠在国外留学时不幸被歹徒枪杀身亡。骆士宾认为周楠有此祸事,皆因周秉昆和郑娟不肯把周楠早点给他,否则他在国外安排好一切,周楠根本不会出事。两个陷入悲痛中的男人,在机场厮打起来,骆士宾没站稳,头磕在石墩上,周秉昆被警察带走,骆士宾治疗无效死亡。
在现实生活中,过失致人死亡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过失致人死亡的,一般应承担刑事责任,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事还在继续,周秉昆和郑娟一家能否渡过生活中的难关?剧中每一个角色的经历都藏着人世间最大的道理:也许我们每个人都只是沧海一粟,一生注定会经历辛酸与磕绊,但不管人生有多少挫折和困境,只要我们心中有爱有希望,即使生活并不是那么完美,也值得我们来这人世间一趟。坚韧地活下去,一切最终都会有自己的答案。
编辑 郑双喜 审核 刘杰 邹远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