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宝安区行政复议办公室收到了行政复议申请人卢某寄来的“为民排忧解难的好公仆”锦旗,感谢宝安区行政复议办公室积极化解行政争议。
原来,卢某因其小散工程审批备案未予通过,向宝安区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宝安区行政复议办公室发现该起行政复议案件系因卢某的家庭矛盾引发。
查清案件根源后,宝安区行政复议办公室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职能,组织被申请人福海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家事纠纷开展调解工作。
卢某的家庭矛盾得到妥善解决后,卢某准备材料重新申请备案,向区政府申请撤回行政复议。
至此,卢某家庭纠纷及后续引发的行政争议得到了圆满解决。
据了解,一直以来,宝安持续推动多元化解行政争议工作,把复议监督与促进矛盾实质化解相结合,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2021年宝安区行政复议办公室办结的行政复议案件中,调解结案率为28.7%,85.9%的行政争议在行政复议阶段得到有效解决,行政矛盾多元化解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来源:读创APP)
编辑 姚静霞 审核 汪新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