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违规资金流入房地产领域 中诚致信融资担保提供虚假文件被罚40万元
深圳特区报记者 沈勇
2022-01-01 15:32

1月1日,记者从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获悉,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令第683号)规定,该局对深圳市中诚致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下称“中诚致信”)向监管部门提供虚假文件案作出处罚决定,对该公司以4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据悉,中诚致信通过虚假文件转让的资金最终流向房地产领域。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21年6月,针对经营性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等问题,该局对辖内个别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实施了专项检查。在检查过程中,中诚致信向该局提交了部分虚假业务合同等文件资料。

此后,该局依照有关规定开展了行政调查,对相关文件、资料进行了交叉比对和审核,对业务模式进行深入研究,并征求了有关方意见、开展了专家论证。经法定程序后,该局决定对该公司作出4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在对中诚致信开展现场检查期间,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发现该公司与某小贷公司合作开展债权转让业务。经交叉比对两家公司提供的材料,认定中诚致信提交的《借款合同》《网上银行电子回执》等材料中有部分为虚假文件,并且其资金最终流向了房地产领域,影响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有效性。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人称,中诚致信与某小贷公司开展的部分“债权转让”业务实质属于法规禁止事项,其通过提供虚假材料的方式,误导监管部门,用以隐瞒其业务实质,违反了《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综合考量其违法事实、违法行为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法认定其适用于从重处罚的情形,故作出4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近年来,地方金融业态快速发展,金融服务类型不断丰富,在服务实体经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传统金融行业的重要补充。但同时,部分地方金融组织也存在经营管理不规范、业务不合规等问题,潜藏一定风险隐患。

据悉,自承接“7+4”地方金融业态监管职责以来,深圳金融局不断夯实监管基础,完善监管制度框架,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行业监管规范,并保持监管高压态势。2020年10月,对深圳市天大联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作出首个行政处罚决定。2021年6月,开展了涉房地产业务专项检查,依法对多家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采取监管约谈、责令改正、暂停部分业务等措施,严防经营性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

(原标题《导致违规资金流入房地产领域  中诚致信融资担保提供虚假文件被罚4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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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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